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驳回前总理纳吉布3项上诉

  据报道,这三项上诉申请包括:

  第一、要求对正在进行审判的SRC案件的封口令,即要求法庭阻止媒体或公众对案件发表评论;

  第二、要求从控方获得额外的文件,以便为辩护作准备;

  第三、案件移交,即纳吉布被控7项罪状的案件,应该在地方法庭审理。

资料图: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

资料图: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

  据悉,66岁的纳吉布被控42项与一马公司弊案相关的刑事失信、贪污及洗钱等罪名,涉案金额67.25亿林吉特(约合110.2元人民币),但他对这些指控都不认罪。

  4月10日,以马来西亚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理查玛拉尊为首的七名法官,作出上述裁决,驳回纳吉布的3项上诉申请。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联邦法院允许控方的上诉申请,并在10日宣判控方无需出示委任律师苏莱曼阿都拉作为此案主控官的委任状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