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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份遗嘱背后:99.92%老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3月21日,位于广州越秀区五羊新城明月一路60号的中华遗嘱库广东第一登记中心(下简称“广东遗嘱库”)内很热闹。中华遗嘱库正式向社会发布《2019中华遗嘱库白皮书(广东篇)》(下简称“白皮书”)。

  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中华遗嘱库共为全国127968名老年人办理了遗嘱。4年间在粤共订立26873份,占全国总数的21%。这一份数据,也反映出广东立遗嘱人的生死观念、家庭关系、婚姻理解等。

  地处粤港澳大湾区,广东遗嘱库于2015年成立,除了为本地居民服务,还另外为年满60周岁的港澳台同胞免费订立遗嘱。过去的一年,有23位香港籍人士、3位澳门籍人士和2位台湾同胞在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涉及的财产均在广东。

  据介绍,中华遗嘱库是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和北京阳光老年健康基金会于2013年共同发起的公益项目,该项目面向老年人进行免费服务:凡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填写预约卡后,可以免费办理遗嘱咨询、起草、登记和保管。

年龄分布:广东立遗嘱多在60-70岁

年龄分布:广东立遗嘱多在60-70岁

  白皮书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6年间,全国立遗嘱人平均年龄从77.43岁逐步下降至71.26岁,年龄趋向更年轻。近两年,广东地区60-70岁的人订立遗嘱最多,占比44.54%,其次是71-80岁,占比36.83%。

  对比两年,广东地区70岁以下立遗嘱人比例从2017年的43.39%上升到2018年的45.58%。与此数据相对应,根据白皮书统计无法立遗嘱原因中,高达65.29%的人因身体健康问题无法立遗嘱。

  中华遗嘱库管委会主任陈凯表示,立遗嘱宜早不宜迟。为了保障遗嘱效力,中华遗嘱库通过录音录像、指纹采集、人脸识别、现场见证、文件存档以及司法备案等技术手段确保遗嘱真实性。

  因此,需要立遗嘱人具备听说读写能力,有不少老年人因为年纪较大,虽然意识清楚,但视力听力和书写能力受限的情况下,可能无法通过遗嘱登记系统,导致许多年纪较大的老年人无法正常办理遗嘱登记。 

家庭构成:独生子女父母是立遗嘱“主力军”

家庭构成:独生子女父母是立遗嘱“主力军”

  中华遗嘱库127968份遗嘱中,有60911份遗嘱是独生子女家庭的父母立下的遗嘱,占总遗嘱数量47.6%。这种情况同样出现在广东。

  立遗嘱不只是为了防范多子女家庭出现财产争夺战,还能够避免家庭财产损失。白皮书显示,有11.79%的人立遗嘱是为了防止子女离婚导致家庭财产流失。

12万份遗嘱背后:99.92%老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陈凯举了一个真实案例。朱丽(化名)是独生女,父母去世后,朱丽想把父母名下的房产过户给自己。由于父亲去世时,奶奶仍在世,因父亲没有留遗嘱,导致父亲的财产一部分由奶奶继承,奶奶去世后,这些财产又由朱丽父亲的兄弟姐妹转继承。

  最后,作为独生女的朱丽只能继承父母房产的八分之七。“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指定财产全部由朱丽继承的话,她就能得到房产所有份额。”

  财产种类:广东老人的财产更多样化

  数据显示,中华遗嘱库登记的遗嘱中,二套房的比例逐年增加。2018年,遗嘱中涉及1套房产的下降到52.35%,涉及2套房产的上升到47.65%。

  与此同时,老年人住房面积以改善型住房为主,数据显示近全国六成老人住房面积超过70平方米。与其他地区不同,广东地区财产类型更加多样化。2017年至2018年,中华遗嘱库所登记的广东地区的遗嘱中,处理不动产的比例达分别达到99.76%、99.79%;其次是银行存款。

  近两年,公司股权、证券基金、理财合同、保险单、车辆等订立遗嘱的需求也逐渐增加,私人物品、收藏品等个性化的财产也逐步有立遗嘱的需求。值得注意的是,广东宅基地比例远高于全国其他地区,34.12%的遗嘱中涉及宅基地。 

  婆媳关系:防儿媳女婿条款受欢迎

  根据白皮书,有99.92%的老年人选择中华遗嘱库范本中的“防儿媳女婿条款”,即在遗嘱中规定继承人所继承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不属于其夫妻共同财产。另一方面,有33.29%的老年人立遗嘱的原因是因为担心未来子女办理过户手续困难。

12万份遗嘱背后:99.92%老人选择“防儿媳女婿条款”

  对此,当天前来订立遗嘱的广州市民潘阿姨,则很理性看到儿媳的继承问题:“女孩嫁给你家儿子,为你们家生儿育女,而算是家里一份子,财产继承有儿媳一份,也不过分吧。”

  也有部分老人在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并非配偶和子女,而是直接交由孙辈,广东这一比例达14.31%,高于全国水平。20日,现场广州市民林叔带着妹妹前来立遗嘱,自己终身未婚,他希望立下遗嘱将名下财产全部继承给妹妹的孙子。

  婚姻关系

  A、广东再婚家庭立遗嘱有所增多

  21日当天,家住广州的香港人陈先生正好赶来修改遗嘱。陈先生今年85岁,有两个女儿,三年前再婚,订立遗嘱主要处理在广州的房产。最近妻子脾气突变暴躁,还动手打人,陈先生由此决定重新修改遗嘱,减少妻子房产继承占比。

  根据白皮书,因分配方案发生变化而导致遗嘱修改的占比最高,高达77%。而“再婚”也是本次白皮书的一个关键变量。数据显示,2013年至2018年间,中华遗嘱库订立遗嘱人群婚姻状况主要已婚(均一次婚姻)为主,占比达75.03%;再婚、离异人群订立遗嘱需求逐步有上升趋势。

  广东再婚人群立遗嘱的比例,从2017年的2.27%到2018年的3.65%,不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中华遗嘱库管委会副主任许爱芳介绍,在登记中心几乎每周都会遇到再婚老人前来订立遗嘱,而面对再婚,大部分人关注如何保证自己的财产传给自己的子女。

  现实中存在一个误区,不少老人认为,再婚前,如果签订婚前财产协议,可以防止百年后自己的房产由对方或者对方子女继承。然而,婚前财产协议只是离婚后双方财产分割的约定,不能解决去世后财产继承问题。根据财产继承相关法律,一方不仅能继承对方结婚后的财产,还可以继承对方结婚前的财产,哪怕再婚时间只有一天,再婚配偶也与对方子女享有同等继承权。

  B、对配偶重视程度广东高于全国

  就全国数据而言,2013年至2018年间,子女作为继承人的占33%,“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占比28%,而且呈逐年上升之势。

  就广东与全国对比而言,2018年,广东立遗嘱人群将子女作为直接继承人的比例,与全国几乎持平,选择“配偶先继承,子女后继承”的比例,广东高于全国约2个百分点,说明广东老人的夫妻意识更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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