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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你没商量!部分餐厅搞“捆绑消费” 食客心情大打折扣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言

  餐厅搞“捆绑消费” 说白了是坑你没商量

坑你没商量!部分餐厅搞“捆绑消费” 食客心情大打折扣

在九龙茶室茶餐厅,即使点了饮品,还是要消费一壶茶

坑你没商量!部分餐厅搞“捆绑消费” 食客心情大打折扣

  在一韩国料理店,要求点两份烤肉才下单

  315特别策划@餐厅的套路

  统筹/李焕坤

  文/图 羊城晚报记者 李焕坤 梁怿韬 胡晓倩 林诗妍

  民以食为天。国家统计局发布最新数据显示,2018年全国餐饮收入实现42716亿元,首次超过4万亿元大关——餐饮消费成为国内消费市场的重要力量。尤其在广州,各地菜品应有尽有,从中国八大菜系到全球风味菜肴,都能“过关夺隘”,成就了“食在广州”的美誉。然而,记者发现,盛名之下,广州市部分餐厅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祭出的“捆绑消费”招数,让食客感觉被套路,心情大打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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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两份以上烤肉才能下单

  3月12日,市民张小姐和两个朋友约好,到天河区石牌桥一家名叫“釜山港炭火烤肉”的韩国料理店吃晚饭。“那天我和朋友想吃得清淡些,不吃那么多肉,所以就按照菜单点了紫菜包饭、土豆饼等主食,结果店员对我说,晚市客人多,必须要点两份以上的烤肉才能下单。”张小姐表示,烤肉最低要68元一份,价格是普通菜品的一倍以上,也就是说晚市最低消费136元。“当时是吃饭的高峰期,去哪都要排队,如果不点烤肉,我们就不能在那吃饭了。我问服务员,为什么一定要点烤肉,对方说因为他们是烤肉店……”

  张小姐透露,韩国料理店“烤肉两份起点”的规定常困扰着她。 “一些韩国料理店允许不点烤肉,但只要你点烤肉,就必须要两份起点,可如果我一个人吃,两份我吃不完啊”。

  记者在某美食点评网站上搜索发现,“烤肉两份起点”这一规定出现在多个知名韩国料理店,且烤肉价格比普通菜品贵出不少。为什么要两份起点?有店家告诉记者,这是因为烤肉开炉要费用,一份烤肉开炉不划算;也有店家称是因为赠送了很多小菜,“客人点太少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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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坐窗边要饮贵12倍的功夫茶

  位于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厦路的“六合家宴”,是高档的潮菜食府,平日客流不断。除了吃饭,不少市民也会到这里饮早茶。3月16日早上,刘先生和家人到六合家宴,看到大厅的窗边还剩下一张卡座,便提出要坐到窗边。服务员表示,窗边桌位是“功夫茶位”,如果想坐就需要点功夫茶,费用为48元。“大厅茶位才4元,窗边功夫茶位却要48元,整整高出了12倍,太夸张了吧。”刘先生表示,大厅位置有靠里的,有靠窗的,本应先到先得,如果好的位置就要捆绑价格更高的茶位费,“那不如把每张桌子的位置按优劣明码标价吧”。无独有偶,黎女士告诉记者,3月1日她在“鹅公村”饭店吃饭时也遭遇类似情况。“进饭店后服务员径直把我带到卡座,我没问什么就坐下来了,要点单的时候才知道那个位置是功夫茶位,比普通茶位费高。”

  潘奶奶自退休后,几乎每天都会去不同茶楼饮早茶。她告诉记者,大部分茶楼大厅都分出两个区域,好一点舒服一点那个是要喝功夫茶的,“付出更高的价格,获得更好的就座体验,也合理,但要事先告诉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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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喝茶也要收茶位费

  日前,记者接到报料称,广州多间九龙茶室分店要求顾客购买店家提供的大壶热茶,即使顾客点了更贵的饮品。

  3月13日中午,记者来到位于黄埔区萝岗万达广场的九龙茶室,发现大部分餐桌上都摆有一般茶餐厅少见、而在茶楼多见的白色陶瓷大茶壶。刚坐下,服务员便拿来一张茶单,要记者点茶喝。“我点其他饮品不行吗?必须要点茶?”服务员直接甩出一句,“不喝茶也要收茶位费。”最终,在已经点了一杯丝袜奶茶后,记者被迫消费3元一位、最终完全没喝的茉莉花茶。

  同样,在天河区佳兆业广场九龙茶室,记者点餐后发现点餐单上出现了“茶位”一栏,便询问服务员。“饭市都要收一位的。”服务员解释。记者继续提出疑惑:“可我已经点了一杯奶茶了。”见记者追问,服务员最后有些无奈:“那就不收了吧。”

  在某美食点评网站,记者看到九龙茶室5间广州分店均出现“强收茶位费”的评论。“给我一壶洗碗的茶要收茶位费”“单点饮品还不能抵消茶位,一定要多加3元一位不会喝的茶”等说法屡见评论栏。

  “在酒楼、茶楼‘叹’茶,收茶位费无可厚非。但在茶餐厅、快餐店里,不少人会点奶茶、咖啡等饮品,那加收茶位费还合理吗?”报料人质疑。

  记者就此询问九龙茶室佳兆业分店店员,店员表示,自开业以来,一直有熟客反映这个问题,但他们也没办法。“我们公司不只是做茶餐厅,还有酒店、茶楼,收茶位费是我们经营模式的延续”。

  遭遇变相强制消费 你得拿起法律武器

  律师点评

  北京德和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常务副主任赵绍华律师认为,这些现象属于强制消费行为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行为,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规定。另外,该法第四条还规定,经营者与消费者进行交易,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餐厅在经营中,利用其优势地位,无论是设置最低消费,还是要求消费者最低点餐量,都具有明显的强迫性,加重了消费者的负担,侵犯其合法权益。

  赵绍华提出,消费者遇到类似侵犯权益的行为,应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作斗争,向消委会投诉,向主管部门举报,或者向法院起诉。另外,主管部门应加大对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还消费者一个公公平平、明明白白的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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