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网讯 (厦门晚报 记者 彭菲 通讯员 湖检)陈某某是某公司老板的专职司机,因赌博欠下上百万元债务,他竟然对老板娘下手:把对方骗到自己的住处拍裸照要挟,得手50万元。近日,因涉嫌敲诈勒索罪,陈某某被湖里区检察院批准逮捕。
陈某某当老板的专职司机五六年时间了,和老板的家人都比较熟,老板娘阿兰(化名)以前是做设计工作的。今年1月2日,陈某某联系老板娘,说他家人有一套房子,想请阿兰帮忙设计一下。1月6日下午5点多,陈某某开车将阿兰接去看房。一进门,陈某某就反锁了大门。因相识多年,阿兰没多想,继续看室内的装潢。见部分家具都弄好了,阿兰跟陈某某说:“不用再做什么设计了,挺好的。”陈某某又把阿兰带到卧室,问了几个关于衣柜和床的问题。
就在阿兰要走出卧室时,身后的陈某某突然用左手抱住她,右手拿出一把刀抵住她的脖子。陈某某说:“我实在没办法,走投无路了,赌博输了很多钱。”原来,陈某某沉迷赌博,不仅用信用卡套现,还在网贷平台上借款,欠下了上百万元债务。还不起债,他便铤而走险。
阿兰双手被陈某某捆住,无法动弹。陈某某开口要120万元。阿兰说,她手头没有那么多钱,求陈某某先放她回家,让她去筹钱。陈某某不相信,为了留下阿兰的把柄,他强行脱下阿兰的衣服拍裸照。
阿兰回家后,不断收到陈某某发来的信息,要求她尽快给钱。阿兰很害怕,担心裸照泄露影响她的生活,她决定妥协,同意给陈某某50万元。
1月13日下午,双方相约见面,陈某某交出了存有照片的手机,阿兰则分两次转账50万元给陈某某。得手后,陈某某将大部分钱用于还债。1月14日,阿兰最终决定报案。
检察官说法
取保候审有风险
有逮捕的必要
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陈某某是在抢劫未遂之后,又以拍摄的裸照逼迫受害人支付50万元,考虑到陈某某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足以防止其逃跑等社会危险性的发生,有逮捕的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