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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一健身房储物柜中 名表和三部手机不翼而飞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言

原标题:健身房储物柜的1块名表3部手机不翼而飞 十堰警方调查

十堰晚报讯(记者 叶楚榕)日前,六堰一家健身游泳生活馆发生盗窃事件,4名会员放在储物柜里的手机和手表不翼而飞,警方已介入调查。

4日下午,记者随失主杨先生和刘先生一起,来到位于六堰文化广场附近的爱宝迪健身游泳生活馆。刘先生告诉记者,3月27日下午4时许,他在游泳前,将随身携带的iPhoneX手机放在更衣室的储物柜里,并锁好了柜门,“4时45分左右,我游完泳出来,发现储物柜的门开着,手机不见了。我当时还以为是粗心大意忘了锁柜门,就到前台查看监控。监控显示,柜门起初是锁着的,后来被人打开,将手机偷走了。”

杨先生称,他也是3月27日下午4时许到该生活馆健身,“我当时没游泳,手机随身携带,但把手表放在了储物柜里。等我5点多出来时,发现手表不见了。一开始还以为是放错了地方,找了一会儿,见到几位民警,听说有东西被偷,这才反应过来。”杨先生介绍,他之前也将柜门锁住了,丢失的是一块浪琴牌手表,价值25000元。

杨先生和刘先生表示,他们互不相识,和他们有同样遭遇的两位失主因为有事,未能一起前来。令他们不解的是,储物柜的锁并没有被撬动的痕迹,像是用钥匙打开的。“我们在这里办了会员卡,属于有偿消费,现在物品被盗,生活馆应该赔偿我们的损失。”杨先生说。

记者随后找到该生活馆店长朱先生,他表示,3月27日下午,馆内男更衣室确实发生了盗窃事件,有4名会员的财物被盗,分别是一块手表,两部iPhoneX和一部华为手机,“嫌疑人有两人,都是在网上购买的单次体验票。目前,警方正在处理此事。”

对于4名会员的损失,朱先生表示,生活馆不会逃避责任,“但他们要求按丢失物品的原价赔偿不太可能,因为物品是有损耗的,新手机和二手手机价格显然不一样。”对此,失主刘先生表示,赔偿价格可以再协商。

朱先生承诺,等警方抓到小偷后,赃物追回,如果物品有损坏,生活馆将按损坏情况进行赔偿;如果抓住小偷后,赃物已不在,可以界定丢失物品的价值,再进行赔偿。

随后,记者联系到茅箭区公安局刑侦大队,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编:王家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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