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个税改革涉及千家万户的利益,是一项惠及百姓的重大改革。税改的一套“组合拳”,在给许多人“涨薪”的同时,也让一些人心里犯起了嘀咕:税改当中的一些措施,会不会使自己的纳税金额不降反增?遇到难题,找谁解答?这不,在深圳市龙华区一家企业负责财务工作的小王,就为税改带来的疑惑犯愁呢——
个税改革后,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劳动性所得实行综合计税。小王所在的公司即将发放2018年全年一次性奖金,许多员工担心自己的年终奖并入综合所得,会提高适用税率的级距,从而提高个税负担。小王也没法向大家作准确的解释,便向当地税务局咨询。
税务局工作人员耐心、细致地为他解释了去年出台的《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通知》规定,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纳税。
听了工作人员的一番说明,小王明白了,在未来三年内,单位发放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可以选择并入综合所得计税,也可以按原来的做法单独计算纳税。“我回去给同事们好好解释,让大家打消顾虑。看得出,国家在减税降负上,确实充分考虑了纳税人的需求,税务部门则帮助我们搞清楚了这些好政策。这次减税,贴心又实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