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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安民生“以房养老”骗局:涉非法集资 88人被刑拘(3)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欧爱铎

  走完上述程序,中安民生的业务员会带着老人到公司的服务大厅签署三份协议:一份委托中安民生投资理财的《委托服务协议书》;一份由中安民生承诺向出资方归还本息的《协议》;一份由另一公司为老人们担保的《养老担保合同》。“但那个担保公司就是一个空壳公司,真出事了,没有偿债能力。”赵德芳说。

  相当长的时间里,这三份协议是老人们仅有的法律文件。至于自己在公证处到底签了什么,他们并不知道,手里也没有相关文件的正本或副本。

  中安民生事发后,老人们才想到要去公证处调材料。大部分老人发现,他们在公证处签署了一份借款抵押合同、一份对借款合同进行公证的公证书,两份文件中大有文章。

  首先,公证书中都有赋予合同强制执行效力的条款,写着“甲方(借款人)放弃诉权及抗辩权,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律师赵德芳解释,这句话的意思是,老人无法偿还出资人本息时,公证处可以开具强制执行证明,届时,无需经过审判程序,法院可以直接拍卖房产,用卖房款还钱。

  借款抵押合同方面,老人与出资方约定借款期限一般为1-6个月;而老人与中安民生签订的《委托服务协议书》中,投资期限多为一年。也就是说,老人该向出资方偿还本金时,钱还放在中安民生拿利息,无法还款已成定局。

  此外,新京报记者查阅数十位老人的借款抵押合同发现,合同约定借款人(即老人)给付出资方的年利率在12%-24%之间,而中安民生与老人约定的“养老金”年利率仅为4%-6%。

  “中安民生要想付清这两部分利息,投资回报就不能低于16%-30%,否则就维持不下去。”赵德芳说,2018年国内公募基金的回报率在20%以上就是绝对的明星基金了,“中安民生做什么才能实现这么高的投资收益?”

  另一个陷阱是,老人与出资方的借款抵押合同中“贷款用途”一项。新京报记者获得的一份借款合同中写道,借款人若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出资方“有权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借款或解除合同,并对借款人违约使用部分……按照约定利率加收50%的罚息。”

  但老人们向出资方提供的借款用途本就是中安民生业务员编造的,与实际不符。这意味着从合同签订开始,老人便存在违约行为,出资人有权加收罚息。

  陈涛被出资人张帆找上门后,二人就贷款用途的问题僵持不下。3月29日,双方在中安民生总部见面时,情绪激动。“你说你自己做买卖我才借钱给你,要知道你转着圈给人钱,我都不借你。”张帆认为自己被陈涛和中安民生合伙骗了。

  陈涛的感觉是,张帆肯定与中安民生有“勾结”。“我当时都不认识你,你为什么愿意借我钱?”

  张帆解释,有房产做抵押才敢借款。陈涛却指责,签合同时都没让他看内容,签的是空白合同。“没让看你就签字按手印儿?空白的都签?说句糙话,你就是活该。”张帆说。

  “在这个事情里,中安民生是和老人签的合同,老人是和出资方签的合同,是切割开的。”曾代理多起类似案件的律师武婕说,从法律上讲,中安民生和出资方之间没有直接联系,出资方要想找人还钱,肯定要找老人,而非中安民生。

  如何挽回损失

  3月10日,李佳豪宣布2亿资金无法到位的一刻,老人们意识到出事儿了。怎么把房子要回来,成了他们生活唯一的重心。

  从3月中旬开始,老人们陆续前往公证处说明情况并登记信息,希望公证处不要出具强制执行证明,以防房产被法院拍卖。目前,长安、中信、方圆公证处的工作人员均表示,已暂时冻结针对这部分房产的强制执行。

  4月9日,海淀公安分局发布情况通报,称针对群众举报中安民生从事非法集资一事,已对涉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李佳豪等88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目前,公安机关正在对该案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中安民生试图挽回老人们的损失。

  3月25日,中安民生官方微信公号发布了《中安民生发展转型兑付方案》,称公司投资了浙江艾科路铝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艾科路”)、全商全业创新平台,多伦联邦物流园等6大项目,将通过兑付、盘活这6大项目的资金归还老人们的投资。

  但新京报记者调查发现,兑付方案的可操作性、相关项目的兑付能力仍然存疑。

  比如兑付方案称,中安民生持有艾科路62%的股权,但天眼查显示,艾科路已于今年1月9日被一名自然人申请诉前财产保全;1月11日,浙江省上虞区人民法院裁定,冻结艾科路1400余万元银行存款,若存款不足,将查封、扣押其相应价值的财产。

  天眼查还显示,自2014年起,多伦联邦物流园区有限责任公司因借贷纠纷频繁被诉。新京报记者查询相关法律文书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树东已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对此,一名中安民生员工向新京报记者表示,已经不敢再相信公司了。“即使提出的转型方案是真的,也要等一年到三年,出资方可等不起。”上述员工说。

  3月18日,中安民生称在海淀总部成立“法务部”,帮忙协调老人与出资方的纠纷。

  3月29日,陈涛和出资人张帆过去谈判,中安民生法务部的一名李姓工作人员称,自己属于第三方金融机构,并非中安民生员工,仅提供公益性质的帮助。他看了一眼借款抵押合同后,只提出了一条解决方案:转债。说白了,就是再替陈涛介绍一个利息较低的银行或金融机构重新贷款,用以归还张帆的款项。“这样张帆就能解套,陈涛的利息也能降低,同时可以给中安争取更多时间。”李姓工作人员说。

  但律师赵德芳认为,转债更换了债权人,实际上需要老人再次确认对房屋抵押一事是知情、同意的。“现在我们需要考虑的不是利息高低的问题,是事件性质的问题。如果现在转债了,之后想要推翻之前的借款、抵押行为就基本不可能了。”

  据新京报记者了解,目前已有出资人向借款合同约定的争议解决机构提起诉讼。等待老人的,很有可能是法院裁判或仲裁机构的仲裁。

  吴岚虽然还没收到传票,但整天提心吊胆,害怕下一个被起诉的就是自己。她至今没把事情告诉女儿,“告诉她干什么,也就是多个人干着急。”为了不让女儿察觉出异常,她和丈夫在家时像没事人一样,手机也被设置成了静音。

  (应受访者要求,吴岚、陈涛、张帆、肖雄、郭延东、刘娜、于金梅为化名)

  新京报记者 滑璇 实习生 韩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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