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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五一期间”严禁船舶超风力等级开航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中新网北京4月25日电 (记者 吴涛 程春雨)记者从交通运输部获悉,“五一”期间,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将充分运用VTS、AIS、CCTV、巡航等监管手段,严禁船舶超风力等级开航、严禁船舶超码头靠泊条件靠泊,严查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

 

  4月23日,交通运输部海事局明电要求各级海事管理机构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全面加强“五一”小长假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着力防范重大风险,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综合施策、标本兼治,坚决遏制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安全出行,维护全国水上交通运输安全形势稳定。

  根据部署,海事管理机构将重点加强对“四类重点船舶”(客船、危险品船、砂石船、易流态化固体散装货物运输船舶)和“六区一线”(渤海、珠江口、舟山、台湾海峡、琼州海峡及长江)重点水域,以及渡口、水库、通航密集区、旅游区、水上活动频繁水域的动态监管。

  海事管理机构将加大力度,督促航运公司强化船员的实操适任能力以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在船有效运行,并强化船员消防、救生、弃船、急救、设备操作等方面的实操性检查。

  同时,严禁船舶超风力等级开航、严禁船舶超码头靠泊条件靠泊,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非法从事客货运输、船舶超航区航行以及船舶超载行为,严查水上客运船舶无证经营、不适航营运,严查客运船舶超载、超员、超速、超区域航行以及船员无证上岗、酒后上岗等事故隐患。(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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