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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武汉4月26日电 (武一力)据湖北省人社厅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底,该省技能人才871.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263.5万人,分别占全省从业人员的41.37%和11.97%。
湖北省政府新闻办26日召开《关于提高技术工人待遇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新闻发布会,湖北省人社厅厅长刘艳红在会上表示,湖北技能人才数量与沿海先进省份相比还存有较大差距,不少高技能人才流失严重。
为此,湖北省出台《实施意见》,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着力提高技术工人地位待遇,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造型劳动大军。
刘艳红介绍了《实施意见》的主要措施。在改善技术工人地位待遇方面,《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在全面提升收入同时,还将完善技术工人工资分配制度,建立技术工人工资正常增长机制,探索技术工人长效激励机制。强调建立技能价值导向激励机制、补助性津贴制度、薪酬调查与信息发布制度;规范薪酬支付和管理、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向技术工人倾斜等举措;按贡献参与分配、对关键技术岗位实行协议工资项目工资年薪制、探索虚拟股权吸引青年技术工人等举措。
在提高高技能领军人才待遇方面,湖北从政治、经济、社会、发挥作用和服务保障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其中包括专家休假慰问研修、评先评优、年功工资制度、奖金免征个税、破格晋升技术等级、住房保障落户、就业、参加海外技术交流活动、建立数据库等举措。
刘艳红表示,将继续强化技术工人地位待遇落实,加强技能人才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助力湖北省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