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莫言
中新社金边5月1日电 (记者 黄耀辉)柬埔寨劳工部5月1日发布公告称,即日起启用新款“劳工证”,在柬外资企业雇佣国外劳工必须使用新款“劳工证”,提醒外资企业勿违规。
该公告称,新款“劳工证”具有防伪标识。该部在3月已发出公告,但鉴于国内许多企业尚未为外国雇员办理“劳工证”,该部决定办理最后期限延长一个月至4月30日,逾期则处以每天4万柬埔寨瑞尔(约10美元)的罚款。
该公告表示,即日起劳工部将组织严查“劳工证”行动,无论何种行业,包括外籍老板在内的外籍员工都必须持有“劳工证”,否则将依法处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