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柯基
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四川康西铜业有限 责任公司非公开协议方式转让凉山州矿冶投 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 的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 作为江西铜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本人本着公正、公平、客观及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康西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与大股东江西铜业集团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四川江铜稀土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凉山州矿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书》、非公开协议转让凉山州矿冶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股权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尽管并非于公司一般及日常业务中进行,但仍遵循了关连交易的相关原则,乃按一般商业条款订立,相关条款亦属公平合理,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签署:涂书田、刘二飞、柳习科、朱星文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