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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阜新市:女子车祸受伤 经济拮据无法治疗

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doudou

有时候一场小小的交通事故是一个家庭悲惨生活的起源,对家庭成员心理和生理的双重伤害也是无法衡量的。近期,辽宁省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哈达户稍镇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了受害人生活无法自理、家庭无以为继的局面。

2021年12月6日下午,为给正在上学的孩子送生活用品的鲍某骑电动三轮车到尹八线苗圃段时,被一辆从东向西开的越野车撞飞,肇事司机李某置伤者于不顾,没有及时给医院打电话申请救治,甚至弃车逃逸了。

鲍某丈夫安某听说此事后赶到现场时,鲍某已呈休克状态,安某急忙打120同时报了警,救护车抵达现场后将其送往县医院,镇派出所的民警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和保护。抵达医院后,鲍某胯骨粉碎性骨折导致大出血,经过抢救,生命体征得以缓解。后来医生又发现鲍某大腿已没了知觉,直接建议家属转院。到市中心医院后,安某又被医生告知伤势太重治不了,还是需要转院。

众人连夜到了沈阳医大二院,检查结果显示,鲍某腰椎骨折、胸10锥骨折、多发肋骨骨折、盲肠破裂等,手术期间又因感染严重在重症监护室观察了九天,后转入观察室,最后因无力支付医疗费转回县医院做保守治疗。安某表示,肇事司机只在妻子在抢救室时赔偿了14.5万,妻子无生命危险后再也没给过钱,家中积蓄因为这场变故都花光了,现在没钱给妻子做进一步治疗,因此现在妻子的身体状态仍没有多大的起色,起居一直靠别人照顾,后续治疗和疗养费用家中也无力承担。

鲍某于沈阳住院后,丈夫安某一直在向交警询问关于肇事者的处理和交通鉴定书等问题,只得到答复说还在调查。直至一个多月后,安某才拿到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书显示肇事司机李某承担事故主要责任,鲍某因无机动车驾驶证承担次要责任。

安某对此事的后续处理也是疑惑不解:“事故发生之后交警也没有对肇事者采取任何强制措施,我还问过交警部门为什么不抓人,他们回复说疫情期间看守所不收人,之后又说司机已经取保候审了。2022年4月他们才把材料递交检察院,只出具了《司法鉴定意见书》,这种办事流程是符合规定的吗?这都快一年了,我妻子的伤残鉴定仍然没有做,不知道他们到底是怎么查的。”

现如今,鲍某卧病在床,丈夫安某还患有脑梗丧失了劳动能力,家中只余一个9岁的孩童,实在是无以为继。现在两人只希望当地政府督促有关部门秉承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尽快查明事实,给予肇事者应有的处罚,同时对妻子的后续治疗费用和误工费用予以补偿,以度过此等艰难处境。

据悉,安某夫妇已将肇事司机李某及其所属公司诉诸阜新市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静待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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