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浏览: 次 作者:CoCo
(二)独立董事意见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
(三)保荐机构意见经核查,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同为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
账户是为了便于公司经营管理,符合公司自身发展的需要。同为股份此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会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不会对募投项目建设产生负面影响。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相应程序,符合相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对同为股份拟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同为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8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