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深入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打好水源地保护、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渤海综合治理、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保障饮用水安全,基本消灭城市黑臭水体,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在治水上有不少问题要解决,其中有一个问题非常迫切,就是要加快补齐城镇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这方面欠账太多。根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提供的情况,甚至一些直辖市、沿海发达省份、经济特区都有大量污水直排。要定个硬目标,全力攻克,尽快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全收集、全处理。否则,一边治,一边排,效果就会事倍功半。
要全面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动制定和实施土壤污染防治法。突出重点区域、行业和污染物,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有效防范风险,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要全面禁止洋垃圾入境,大幅减少进口固体废物种类和数量,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破坏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遏制住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利用和处理处置。
农村环境直接影响米袋子、菜篮子、水缸子、城镇后花园。要调整农业投入结构,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比重,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处理制度。要持续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实现全国行政村环境整治全覆盖,基本解决农村的垃圾、污水、厕所问题,打造美丽乡村,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生态保护和污染防治密不可分、相互作用。其中,污染防治好比是分子,生态保护好比是分母,要对分子做好减法降低污染物排放量,对分母做好加法扩大环境容量,协同发力。要严格管控生态保护红线,实现山水林田湖草系统监管和事前事中事后的全过程监管。要推进城镇留白增绿,使老百姓享有惬意生活休闲空间。
第四,有效防范生态环境风险。生态环境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图之于未萌,虑之于未有。”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防止各类生态环境风险积聚扩散,做好应对任何形式生态环境风险挑战的准备。
要把生态环境风险纳入常态化管理,系统构建全过程、多层级生态环境风险防范体系,严密防控垃圾焚烧、对二甲苯(PX)等重点领域生态环境风险,推进“邻避”问题防范化解,破解涉环保项目“邻避”问题,着力提升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健全监管体系,完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能力,确保万无一失。
第五,加快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落地见效。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领域,要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导向,抓好已出台改革举措的落地,及时制定新的改革方案。对涉及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一些重要举措要尽快到位、发挥作用。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要强化权威,加强力量配备,向纵深发展。要探索政府主导、企业和社会各界参与、市场化运作、可持续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开展试点,积累经验。要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性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
这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党中央决定组建生态环境部。主要考虑有两点:一是在污染防治上改变九龙治水的状况,整合职能,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支撑。二是在生态保护修复上强化统一监管,坚决守住生态保护红线。要打通地上和地下、岸上和水里、陆地和海洋、城市和农村、一氧化碳和二氧化碳,贯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统一监管。生态环境部门要履行好职责,统一政策规划标准制定,统一监测评估,统一监督执法,统一督察问责。要整合组建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按照减少层次、整合队伍、提高效率的原则,优化职能配置,统一实行生态环境保护执法。要健全区域流域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推进跨地区环保机构试点,整合相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大气环境管理职责;加快组建流域环境监管执法机构,增强流域环境监管和行政执法合力。要完善海域生态环境管理体制,按海域设置监管机构。
第六,提高环境治理水平。环境治理是系统工程,需要综合运用行政、市场、法治、科技等多种手段。要充分运用市场化手段,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市场化进程,撬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生态环境保护领域。要完善资源环境价格机制,将生态环境成本纳入经济运行成本。要采取多种方式支持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该花的钱必须花,该投的钱决不能省。要坚持资金投入同污染防治攻坚任务相匹配。要加强大气重污染成因研究和治理、京津冀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等科技攻关,对臭氧、挥发性有机物以及新的污染物治理开展专项研究和前瞻研究,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开展对策性研究,加快成果转化与应用,为科学决策、环境管理、精准治污、便民服务提供支撑。要实施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战略,推动和引导建立公平合理、合作共赢的全球气候治理体系,彰显我国负责任大国形象,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四、加强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时间紧、任务重、难度大,是一场大仗、硬仗、苦仗,必须加强党的领导。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全面部署。各地区各部门要增强“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是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对本行政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负总责,要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压实各级责任,层层抓落实。各相关部门要履行好生态环境保护职责,谁的孩子谁抱,管发展的、管生产的、管行业的部门必须按“一岗双责”的要求抓好工作。要抓紧出台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使各部门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分工协作、共同发力。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要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点工作领域,开展执法检查,定期听取并审议同级政府工作情况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