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3月24日电 (夏宾)中国央行行长易纲24日在京出席中国发展高层论坛时指出,中国金融业开放要全面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动落实“非禁即入”,中资机构和外资机构皆可依法平等进入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和业务。
去年博鳌亚洲论坛,中国政府宣布了一个金融开放时间表和“11条”开放具体措施。易纲称,目前,绝大部分措施已经落地。极少数尚未落地开放措施的修法程序也已到最后阶段,相关申请的受理工作也已经开始。
除了上述有关“非禁即入”的论述,易纲还谈了关于进一步扩大金融业开放的其他四方面考虑。
一是,坚持金融服务业开放、金融市场开放与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相互配合,协调推进。金融服务业开放要在持股比例、设立形式、股东资质、业务范围、牌照数量等方面对中外资机构适用同等监管要求和标准,以更加透明、更符合国际惯例的方式同等对待内外资金融机构。金融市场开放要进一步联通境内外资本市场,进一步完善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完善“沪港通”、“深港通”。继续推进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改革,增强人民币汇率弹性,更好地发挥汇率在宏观经济稳定和国际收支平衡中的“自动稳定器”作用。
二是,完善金融业开放的制度规则,实现制度性、系统性开放。加快相关制度规则与国际接轨,不断完善会计、税收等配套制度。加强顶层设计,统一规则,同类金融业务规则尽可能“合并同类项”。
三是,改善营商环境。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优化行政审批,提高审批过程的透明度和审批效率。加强政策制定的沟通协调,提高政策制定的透明度,做到规则简约透明。
四是,完善金融监管。中外资机构开展金融业务都必须持牌经营、接受监管。扩大市场准入的同时不断完善金融监管,使监管能力与开放程度相匹配。(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