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银川4月1日电 (于翔 李佩珊 刘香君)记者从银川海关获悉,4月1日起,宁夏全面实行新的进口货物增值税税率,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9%。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增值税率同步下调,进一步为进口企业和消费者“减负”。
资料图:海关。 中新社记者 张斌 摄
据了解,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的《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自今年4月1日起,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13%,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调整为9%。同时,按照现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税收政策,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购买商品,在个人购买限值以内关税税率为0%,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按法定应纳税额的70%征收。这也是继2018年5月1日进口增值税税率下调后,我国再次释放的进口环节的降税利好,进一步激发了市场活力。
据银川海关相关业务人员介绍,此次增值税税率下调,对宁夏外贸形势有积极影响。对进口企业而言,会降低其进口成本,特别是对无法进行增值税抵扣的企业,直接享受到了改革带来的红利。对出口企业而言,因增值税税率下降,生产成本下降,这有利于提升企业的国际竞争力,促进产品出口。
以2018年宁夏地区进口货值进行静态测算,增值税降税政策自4月1日实施后,今年将为宁夏进口企业减税约1.74亿元。其中进口货物原适用16%增值税税率的减税约8993.61万元,原适用10%增值税税率的减税约0.93万元。
银川海关提醒,按现行规定,进口货物到达前经海关核准先行申报的,适用装载该货物的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实施的税率。为保证广大进出口企业利益,凡提前申报货物,如在4月1日或之后到港,适用新的增值税税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