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旅游要遵循养老业发展规律

  旅游商品系列谈
  养老旅游要遵循养老业发展规律

  清明刚刚过去,对逝者每年一度的追思又一次成为过去,生活仍在继续。近年来,陵园里凭吊逝者的白发人越来越多,人从一出生就走向死亡,纵然是依依不舍,纵然是念念不忘,都无法逃脱衰老、死亡这一自然规律。死亡高龄化已经悄然而至,2035年超老龄时代将无声无息地来临。养老社区、居家养老、福利院、养老院、托老所、养老地产、养老旅游、康养旅游……众多与养老有关的词扑面而来。

  一些企业以各种形式搞起养老旅游,虽然对老年人出游做了不少准备,但也出现了不少突发的不可预见的问题;还有一些企业开发了不少养老旅游商品,但老年人旅游时却很少购买;也有一些企业和个人搞了一些骗老年人的所谓保健产品,损害了不少老年人的利益。

  老龄化引起了不少房地产商的关注。买房养老,一个个让老年人充满希望的养老购房项目,通过电视、报纸、互联网、推介会、现场激情演说等,打动了无数老年人的心。一套自己住,一套租出去,租金可以养老;把自己住的房子租出去,租金用于住养老院的费用。老龄化达到一定程度时,所谓用于出租房子养老的房子租给谁?还有异地分时度假式养老推崇的模式是,几个月住北方,几个月住南方;几个月住山里,几个月住海边……愿望都是那么美好,然而,养老业真的这么简单吗?

 

  笔者在国外调研时发现,老年人健康程度的复杂性决定了养老产业的复杂程度。所谓老年人包括健康老年人、非健康老年人;健康的老年人包括可工作老年人、不可工作的老年人;非健康老年人包括认知障碍老年人、特定疾病老年人;认知障碍老年人又包括初级认知障碍老年人、中级认知障碍老年人和重度认知障碍老年人;特定疾病老年人又包括完全自理的老年人、部分自理的老年人和无法自理的老年人等。老年人身体状况很复杂,一个老年人的身体情况随时发生变化,其归类也随时在变化。

  养老的方式包括:居家养老、养老院养老和养老公寓养老等。居家养老的老年人又分为:与子女同住老年人、与子女经常往来老年人、与子女不经常往来老年人和无子女的老年人几种类型。子女可以护理的老年人,子女可以提供护理的老年人,子女无法护理也无法提供护理的老年人。

  住进养老院和养老公寓养老的老年人又分为:子女足额出资供养的老年人,子女较少出资供养的老年人,子女无法出资供养的老年人。若用退休工资养老,健康的、生活能自理的老年人可以负担;需要雇人护理,尤其需要雇人全陪的老年人,一个企业退休的老年人的退休工资就可能不够用了。

  企业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经济实体,企业通过养老产业挣钱无可厚非,发展养老旅游也很正常。但养老产业有特殊性,老年人越来越难有收入的增长来源,但养老的支出却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而且,那些答应以租代养的养老地产企业活不过老年人怎么办?那些答应旅游养老分时度假的企业活不过老年人怎么办?那些答应以房换养老的企业活不过老年人怎么办?

  养老问题需要专业和严肃认真地对待。我们需要吸取一些老龄化严重国家的经验和教训,对于老年人易发生的问题提前准备。如在日本,《介护保险法》规定,凡是40岁以上的人都被强制要求缴纳介护保险费,当被保险者在需要被介护的时候,就可以得到及时妥善的介护服务。

  养老业是长期的、复杂的、专业的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的集合。为了避免资金和人力的浪费,有效地为老年人服务,有些国家将养老机构分为健康老年人养老机构、认知障碍老年人养老机构、医疗治疗的老年人养老机构、上门护理机构、养老设备租赁机构、临终关怀机构等。这些机构都是政府和保险公司支持的机构。但是,即使像日本这样建立了发达的养老体系,有专业机构提供专业服务,有非常细致维护老年人尊严的护理,一旦老年人出现状况,家人投诉或起诉养老机构也是很平常的事。

  纵然把养老旅游主要集中在没有认知障碍、生活能够自理的老年人,但老年人毕竟是老年人,有与年轻人不同的行动特点和饮食特点等。为此,社会上已出现了一些能够提供为老年人服务的餐厅、宾馆、购物店、景区、车辆等,以及适合老年人购买的商品。但由于进入超老龄化社会后,老年人的分布几乎覆盖全国,老年人旅游几乎也覆盖全国,因此,各地的适合本地老年人和前来旅游的外地老年人的养老设施、设备、养老服务、养老产品等也要实现全覆盖。

  养老旅游同其他养老产业一样,其准入制度、经营规范、筹资机制、服务项目、监管机构等需要全方位的政策规范和支持。

  养老旅游同样需要认真研究和策划。究竟是老年人喜欢和儿女带着孙辈一起出游,还是更愿意和子女出游?什么样的老年人喜欢到什么地方旅游?老年人需要什么样的设施、设备,需要什么样的旅游商品?均需要旅游研究者从养老业的角度去研究,要对不同类别的老年人的养老进行研究,要按照养老业的规律发展养老旅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