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投资额超六十亿元

  ■ 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有4只子基金,认缴总规模195亿元,共完成投资项目222个,投资金额超过60亿元,已投项目主要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行业

  本报北京4月12日电 (记者韩鑫)《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近日印发。“意见聚焦中小企业面临的困难和问题,结合近期已出台的部分财税金融政策,提出23条针对性更强、更实、更管用的新措施,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了遵循和指引。”在12日举行的国新办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工信部副部长王江平说。

  意见更加突出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要求在要素获取、准入许可、经营运行、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对各类所有制企业平等对待,对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十分重要。其次,更加突出建立长效机制。意见在优化发展环境、健全服务体系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着重从建立长效机制上发力。

 

  针对中小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和主要诉求,意见在财税和金融支持上提出加快中小企业首发上市进度、推进增值税等实质性减税等更有针对性的政策措施。此外,更加突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和专业化能力水平。针对中小企业生产经营粗放、创新能力不强等问题,力求厘清政府和市场的边界,通过政策引导,推动中小企业加快提高专业化能力和水平。

  意见提出,要充分发挥各种基金对中小企业发展的引导带动作用。当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运营情况如何?王江平介绍,目前,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已有4只子基金,认缴总规模195亿元,共完成投资项目222个,投资金额超过60亿元,已投项目主要以种子期、初创期成长型中小企业为主,涵盖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行业。下一步,将推动国家中小企业发展基金走市场化、公司化、职业经理人道路,带动更多社会资本扩大对中小企业的股权投资规模。

  针对助力中小企业走出去开拓国际市场,意见提出鼓励中小企业服务机构、协会等探索在条件成熟的国家和地区设立“中小企业中心”。工信部中小企业局局长马向晖解释,设立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将有利于为中小企业国际化发展提供专业化服务。目前,第一个中国中小企业中心已经在德国柏林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