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中国陷入“黑洞”后引发探讨——
版权治理包括保护,更强调运用
视觉中国出人意料地抢了第一张黑洞照片的风头。
“相比全民开骂视觉中国,思考这一事件暴露了哪些问题,以及如何更好推动版权保护和运营更有意义。”国际版权交易中心董事长殷秩松告诉科技日报记者,客观看,图片网站的发展对我国图片版权的规范使用和管理起到很大促进作用,“但是在具体操作层面,确实有很多值得探讨和改进的地方。”
殷秩松说,著作权立法的一个重要原则是平衡权利人和使用者之间的利益关系,“既要保证权利人的收益,也要有利于知识的传播,部分图片网站以保护版权之名索取高额赔偿,可能就违背了这一原则。”
“在没有看到网站与图片作者具体授权协议的情况下,没办法判断视觉中国对相关图片到底享有哪些权利。但是,法律上有个原则,即不能因为别人的违约行为获取巨大收益,从这个角度看,该网站的做法很容易让人联想到‘专利流氓’。”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知识产权律师告诉科技日报记者。
西南政法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邓宏光则认为,该被质疑的不应是商业模式,而是图片网站本身是否有正规合法的授权。
“由于涉及海量使用者,存在侵权举证难等问题,所以此前法院判决一般将照片上的水印作为重要依据,这个举措确实对维权起到很大作用。”邓宏光说,但是某些图片网站却辜负了法律的信任,将本不属于自己的作品作为通过版权获利的工具。
有媒体报道,国内图片网站将大量未授权的国外图片据为己有,“图片网站的图片来源是个‘黑洞’,这是未来要解决的最重要的问题。”邓宏光说。
以视觉中国事件为契机,该如何更好推进图片版权保护和运营?
“正如国家版权局所说,图片网站要健全机制,规范运营,要做好审核工作,保证其数据库作品的著作权真实有效,同时,必须要有合法的授权手续。”邓宏光认为。
“公众也应进一步提高版权意识。”邓宏光说,“有关部门近期多次强调要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也就是说,知识产权违法成本肯定是会逐步提高的。具体到图片版权领域,如果将权利人因维权支付的费用与版权许可费分开计算,或许可以解决用‘以诉讼之名行敲诈之实’的问题。”
“相比版权保护,我们更看重互联网时代的版权治理,版权治理既包括保护,更强调运用,因为不使用的话版权就没有价值。”殷秩松强调。
殷秩松建议,要继续探索适应互联网特点的版权协作平台,“包括更合理的付费机制,如交换、特定专栏的订阅、共享稿库等等。”他说,这种协作平台可避免单向的纯商业化操作。
此外,他呼吁,要加快《著作权法》的修订。“韩国的著作权法一年修订一次,以适应新形势的发展,虽然我们在著作权授权方面做了很多探索,但还缺少法律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