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取得四个标志性成果

  中新社乌镇4月20日电 (记者 赵建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主办的第一届“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论坛20日在浙江乌镇闭幕。论坛联合发布了《乌镇声明》以及《乌镇行动计划(2019-2021)》。

  论坛理事会主席、中国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介绍,论坛取得了四个标志性成果:

  ——构建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机制各参与方将在“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下,进一步加强税收合作,以更好地服务“一带一路”建设,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

  ——成立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能力促进联盟。通过建立能力促进联盟,可以集众智、采众长,提升各成员自身税收征管能力;可以理思路、出样本,为机制各参与方征管实践提供参考。

 

  ——深化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共识。论坛参与方共同发布《乌镇声明》,认为“一带一路”倡议作为经济全球化的新动能,能够在挑战与变革中为各方深化合作提供重要机遇,未来将为各方带来更多福祉;强调“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是“一带一路”国际合作的重要内容,对于促进贸易自由化、投资便利化,增强各国内生发展动力,促进就业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主张进一步深化“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相互给力借力,发挥互补优势,释放发展潜力,拓展合作空间,促进合作共赢。

  ——制定了“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行动计划。机制参与各方将共同加强税收法治建设,为推进贸易自由化和投资便利化创造公平公正的税收法治环境;共同提高税收确定性,增进“一带一路”经贸交往中投资者信心;共同提升税收争端解决效率,在保护各自国家税基的同时,更好地维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动税收征管能力建设,增进互学互鉴,促进经济包容性增长;通过税收征管数字化促进纳税遵从,共同提升纳税服务水平,建立优质的税收营商环境。

  王军表示,论坛及建立的“一带一路”税收征管合作机制,透明度高、代表性广、包容性好、务实性强。这既体现了“一带一路”倡议的精神,又契合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主旨,将为本月下旬召开的第二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贡献成果。

  参加论坛的成员代表认为,论坛成功开启了“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税收合作新时代。OECD副秘书长卢德格尔·舒克内希特认为,论坛的成功举办有利于深化国际合作,促进互融共进,为促进“一带一路”国家(地区)经济与社会包容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贡献。(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