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

  首个季度申报“大征期”结束 减税降费成效明显
  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

  本报北京4月23日电(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张均斌)“今年一季度的数据显示,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其中: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新增减税146亿元。”今天,在国家税务总局新闻发布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公布一季度减税降费“成绩单”。

  今年首个季度申报“大征期”结束,经过核算,一季度,全国累计新增减税3411亿元。蔡自力介绍,这其中包括三个方面:一是2019年新出台政策减税722亿元;二是2018年年中出台减税政策在2019年的翘尾新增减税2652亿元;三是2018年到期后2019年延续实施政策新增减税37亿元。

  同时,随着大规模减税政策的相继落地,税收收入增速明显回落。一季度,全国税务部门组织税收收入41637亿元(已扣减出口退税),增长6.1%,比去年同期增速回落11.7个百分点。政府的“减法”换来企业效益的“加法”、市场活力的“乘法”。税收监测数据显示,全国重点税源企业信心指数止落回升,从2018年四季度的121.16上扬至2019年一季度的125.23。

 

  在一系列减税降费的政策中,个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措施备受社会关注。

  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政策涉及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地方“六税两费”,覆盖小微企业主要税种。一季度,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新增减税576亿元,其中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新增减税149亿元,放宽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和加大企业所得税优惠力度新增减税287亿元,地方“六税两费”减征政策新增减税140亿元。

  “从首季情况看,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普惠效果好、减免幅度大,其中民营经济是受益主体。”蔡自力说,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由3万元提至10万元后,享受增值税减税纳税人新增330万户,与3万元以下免税原政策叠加后达到2900多万户;享受“六税两费”减征政策的纳税人为1392万户;新享受政策的纳税人户均减免增值税超过4500元。同时,民营经济享受新增减税493亿元,占全部新增减税额的85.6%。

  今年一季度,个税改革累计减税1686亿元,人均减税855元。其中,第一步改革翘尾减税1540亿元;第二步改革即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实施3个月,新增减税146亿元,惠及4887万纳税人,共有2000多万纳税人因享受专扣政策而无需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因素叠加,累计已有9163万人的工薪所得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同时,专项附加扣除减税政策的指向性、规律性开始显现。国家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以年龄区间为例,36~50岁的人群是政策享受主力,占比达五成,绝大多数集中在赡养老人、住房和孩子教育,人均月新增减税348元,是获益最大的群体。35岁以下的年轻人群体,六成集中在住房租金或住房贷款支出,人均月新增减税249.6元。50岁以上群体,特点也很鲜明,以赡养老人居多,人均月新增减税22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