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要重视财政拨款之外的“其他收入”

  75所教育部直属高校2019年预算近期相继“出炉”,其中8所高校年度预算过百亿,清华大学以297.21亿的大幅领先优势再度“领跑”,浙江大学和北京大学以191.77亿和190.07亿元分列二、三位。

  从各校公布的预算看,高校资金来源日益多元。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外,清华大学的其他收入高达48.41亿,占本年收入预算22.11%。北京大学其他收入24.38亿,占预算收入18.32%,其中捐赠有1.3亿。

  高校的“其他收入”主要包括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等。“其他收入”所占比重提高,表明高校的办学经费,在逐渐减少对传统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的依赖,这有助于高校提高财政自主性,促进我国高等教育优化布局。我国要调整高等教育财政拨款体系,而我国高校要创办一流大学,也需要进一步扩大“其他收入”,尤其是捐赠收入。

 

  教育部直属高校从2013年起开始公布部门预算,近年来公布的预算数不断攀升,2013年,清华大学的预算为113.77亿,今年的预算比6年前增加了180多亿,这一增长速度是惊人的。同时,在短短6年时间中,我国预算超百亿的高校就增加到了8所。虽然这些高校的预算增长令人瞩目,但舆论也对高校的经费来源过多依靠财政拨款感到略有不满。

  高校主要收入来自财政拨款,而财政拨款又集中在少数名校,一些舆论认为这导致高校贫富差距巨大,不利于高校平等竞争。高校的财力将直接影响学校的师资建设、学科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

  要改变高校的竞争态势,就应该调整财政拨款,在财政拨款方面,增加生均经费拨款,减少项目拨款。我国在进行教育经费、科研经费拨款时,项目拨款是一种重要方式,这种拨款方式,一方面导致高校为获得更多拨款“跑部钱进”,另一方面也容易出现“马太效应”,基础好的学校,容易申请到项目,获得更多拨款,基础薄弱的,则难以申请到项目,获得的拨款也就少。要促进高等教育的结构、布局优化,并减少因项目拨款而存在的行政评审,要建立适应新时代高等教育发展的增加生均拨款(基础性、经常性拨款),减少项目拨款(教育工程、计划项目拨款),鼓励高校向社会拓宽办学经费来源的新的拨款体系。高校的实力不是通过获得多少财政拨款体现,而需要通过获得多少社会捐赠等收入体现。

  高校拓宽办学资源渠道,应该把更多精力用到面向社会,开放办学,而不是用到争取财政拨款上。这样可以减少对财政经费的依赖,同时也可增加学校办学的财政独立性,更重要的是,高校必须转变办学理念,为获得更多社会捐赠、校友捐赠以及更多社会资源的支持办学,就必须有积极融入国际高等教育竞争的心态,高度重视人才培养质量,并让办学更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