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一季度减免税费4.8亿元

  2019年一季度,宁夏税务系统共组织各项收入239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64.3亿元,地方级收入70.2亿元,社保费收入61.1亿元,其他收入15.7亿元。值得注意的是,在贯彻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方面,一季度,各项减免税政策覆盖的小规模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共计30.8万户,享受面达97.36%,共计减免税费4.8亿元。其中,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企业和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到300万元的两项享受优惠的小微企业共计减税1.41亿元。自2018年10月1日(含)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到5000元/月及新税率政策,减免税额2.83亿元,享受人数74万人、享受133万人次。

  另外,今年是宁夏连续第六年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与往年相比,今年重点突出减税降费,共出台了4大类13项59条便民办税服务举措,积极拓展PC端、手机端等“线上”办税渠道,改善“线下”服务渠道,争取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平均时间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探索建立24小时远程支持无人值守智慧办税服务厅,持续推进“一门办”。

  下一步,宁夏税务局将落实好社保费降率工作,全力配合人社部门就2018年前4个月趸交的工伤保险做好降率退费工作。并采取“线上+线下”多元化宣传辅导方式,深入开展第三轮减税降费宣传辅导工作,提升缴费服务水平。(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