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出台城乡融合发展纲领性文件 着力破解机制弊端

  中新社北京5月6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中国官方5日晚间发布《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这份纲领性文件的出台,意味着中国将进一步发力城乡融合发展,破解其中存在的机制弊端。

 

  近年来,中国协同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积极探索符合国情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推出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但不容忽视的是,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

  “中国发展最大的不平衡就是城乡关系不平衡,最大的不充分就是乡村发展不充分。”谈及出台此次《意见》的必要性,中国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司长陈亚军表示,解决上述问题,并不断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很大程度上需要依靠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与此同时,城乡融合发展也是拓展发展空间的强劲动力。陈亚军进一步指出,中国最大的发展潜力和后劲在乡村,推动城乡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促进乡村资源要素与全国大市场相对接,能够释放出可观的改革红利,带动经济社会持续发展。

  在此背景下,《意见》为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定下“三步走”的总体目标。国家发改委发展规划司城乡融合发展处处长刘春雨介绍说,该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优先序,是按照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战略部署,并且与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紧密衔接。

  具体而言,到2022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初步建立,包括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制度性通道基本打通,城市落户限制逐步消除等;到2035年,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更加完善,包括城镇化进入成熟期,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显著缩小等;到本世纪中叶,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成熟定型,城乡全面融合,乡村全面振兴,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基本实现。

  就具体措施来看,《意见》聚焦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加快补齐乡村发展短板、设立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先行先试等多个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其中提及有力有序有效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放开放宽除个别超大城市外的城市落户限制。

  陈亚军说,目前中国仍有两亿多农民工在城市就业生活但并未落户,也没有完全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解决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问题,对促进城乡劳动力自由流动、全社会劳动生产力提高、农民工群体收入增长和国内消费市场扩大等都具有重要意义,亦有利于推动以人为本的新型城镇化。

  但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提醒,不能把改革误解为抢人大战或放松房地产调控。他称,只有使住房价格保持在合理水平,才能降低外来人口特别是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的住房门槛;同时,户籍制度改革也要惠及各个阶层,把已在城镇就业的农业转移人口作为重点落户群体。

  针对部分改革措施,《意见》还提出“稳慎”二字。以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为例,刘春雨强调,城里人到农村买宅基地的口子不能开,按规划严格实行土地用途管制的原则不能突破,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

  除循序渐进外,此次《意见》亦强调因地制宜。陈亚军指出,中国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融合发展阶段不一样,乡村发展差异性大,因此不能全国“一刀切”,而是要分类施策、梯次推进,试点先行、久久为功,努力形成一个符合各地实际的、各具特色的改革路径和城乡融合发展模式。(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