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活动营销不能搞低俗化

  商业活动营销不能搞低俗化

  【新闻随笔】

  继杜蕾斯之后,草莓音乐节的营销文案也“翻车”了。日前,草莓音乐节主办方——摩登天空唱片公司在官微宣布,将于次日公布“重大消息”。这条预告微博的内容本来没什么问题,但其配图引发了网友的争议。它把农村里常见的宣传墙照片PS了一下,变成了“让全村人都怀上二胎,是草莓不可推卸的责任”,落款为“摩登天空生育办公室”。

  音乐节与生育到底有什么关系,很多人也许会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但有一点是可以确定的,那就是该营销文案的用意在于激发人们无端的联想。

 

  作为大型表演艺术活动,音乐节最大的价值无疑是艺人的现场表演,其营销也应该围绕艺术价值展开。一个营销广告不好好介绍音乐节上有什么艺人,会提供怎样的表演,却把性暗示当成卖点,自然会让看到广告的人产生心理不适。

  音乐节刚刚在国内开展时,确实是以小众、非主流文化的面貌出现在公众面前的。尤其是摇滚、现代民谣等风格的音乐,常常以解放天性、释放情感为价值追求。前卫的音乐,似乎给人造成了一种错觉,那就是从事音乐的艺术家、参加音乐节的观众,都是“思想开放”的。这原本是错误的社会偏见,认为音乐爱好者在个人生活上都是“不正经”的。而一场音乐节的组织者竟然利用这样的偏见搞营销,恐怕任何对艺术具有纯洁追求的人们都不会答应。

  更何况,随着国内音乐节文化的日益普及,音乐节早已成为大众参与的公共艺术活动。参加音乐节的观众,有未成年的在校学生,也有70后、80后。拥有10年历史的草莓音乐节,其主办方在开展宣传和营销时,不能不充分考虑自己应当履行的社会责任。

  进入互联网社会以来,尤其是90后、00后一代原生网民走入社会以后,主流文化与小众文化的边界日趋模糊。很多网络用语被主流媒体使用,很多非主流的文化现象被主流舆论关注,哪怕是先前公众视为禁忌的内容,现在也可以在网络平台上公开传播了。

  尽管社会对多元文化的包容度在上升,对以往视为禁忌的事物公开传播予以接纳,但并不意味着公共传播没有底线。再开放的社会,都对公共言论表达有着严格的规范。比如,面向未成年人传播涉及暴力、性的内容,就被公认为是不能触碰的高压线。

  而且,商业营销的尺度,理应充分考虑营销的内容和对象。像杜蕾斯本来就是成人用品品牌,适当来点性暗示未尝不可,这次“翻车”主要因为其文案在尺度上陷入低俗。而对于音乐节营销来说,艺术才是最大公约数,拿性来挑逗公众情绪,就是典型的越界。

  对此,商业机构也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先前其营销的成功,并不是自己成了英雄,以一己之力推动公共文化更加包容,而是社会心理已经到了那个阶段。先前的那些禁忌已经在公众一次又一次的试探和突破中得到解放,营销活动无非是临门一脚而已。换言之,商业营销把无知当勇气,把下流当风流,那就是愚蠢的不自量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