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5月10日电 (记者 赵建华)5月1日起,中国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下称《方案》)。中国国家税务总局10日公布,从近期情况来看,各地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等政策如期落地,税务机关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工作稳步推进,政策红利正逐步释放。
按照《方案》规定,中国降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高于16%的省份可降至16%;继续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率,现行的阶段性降低费率政策到期后再延长一年至2020年4月30日;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政策,将城镇非私营单位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作为核定职工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指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在一定范围内自愿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费一组组长郑文敏10日介绍,各省份按照《方案》要求出台了实施方案,结合本地实际对相关政策作了细化规定。税务机关既要落实好已负责征收地区降低企业社保费率工作,又要落实好降低机关事业单位社保费率工作。
郑文敏表示,各级税务部门专门设立了社保费工作组,建立起“一竿子到底”的指挥体系,将落实降低社保费率政策纳入减税降费“大盘子”。同时,与财政部等部门联动做好工作部署,出台配套制度和操作办法,有针对性地开展了一系列业务培训,确保一线税务干部懂政策、会操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