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郸城县白马镇“一地两租”, 民企损失惨重

24年前,郝怀印响应政府号召回乡投资兴建工厂,逐步壮大成为当地龙头企业。然而好景不长,因政府不履行承诺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工厂最终被迫停止经营,郝怀印自此走上了漫漫维权之路。3场官司,14年的诉讼历程充满艰辛,郝怀印身心疲惫,但他言明不会放弃。

1996年9月,河南省周口地区综合改革试点镇白马管理委员会下发《关于扩大对外开放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鼓励在白马特区经商办厂。这份红头文件明确,“办企业需用土地,特区管理委员会采取无偿、有偿、出租转让的形式,使投资者获得使用权,一切审批手续由特区管理委员会负责办理。”

郝怀印得知优惠政策后,回乡开办了白马镇豫东醇酒厂,并依法办理了乡镇企业登记证、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房屋所有权证等。

据郝怀印回忆,豫东醇酒厂是首个进驻工业园区的企业,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和优惠,白马镇政府书记亲自丈量了土地,确定5亩土地无偿给豫东醇酒厂,王思运书记亲自数牌“书记工程”。

2000年豫东醇酒厂扩建,期间遭到白马村阻拦,对方声称土地是他们的,要求醇酒厂拆除已建好的厂房。郝怀印了解到,原来白马镇政府又将醇酒厂土地租给了白马村。郝怀印要求政府出面协调解决纠纷,遭到拒绝。此后,厂区围墙被强拆,酒厂被阻拦经营,被迫停产。而白马村村支书又将酒厂土地转租给自己儿子,于2007年在酒厂厂区内盖房8间。酒厂遭到对方打砸抢,生产设备毁于一旦,损失惨重。

“当初政府招商,承诺将土地无偿提供给酒厂使用,不到三年又将土地非法租赁给他人,严重侵害了民企的合法权益。”郝怀印出示了两份由白马镇政府出具的文件,证明白马酒厂的土地是经土地管理部门统一审批、镇政府统一征用的工业用地,97年经白马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白马酒厂使用,且已于97年经郸城县人民政府郸城县土地管理局正式审批。

“这些文件可以证实,酒厂拥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郝怀印要求政府履行承诺为酿酒厂办理土地使用手续,同时拆除违法搭建的8间房屋,然而对方不予理会。

多次协商无果后,郝怀印于2007年将白马镇政府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损失。此案在审理过程中两次发回重审,并一度中止诉讼,直到2018年6月,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以白马镇政府的行政行为并没有被确认违法,要求赔偿经济损失没有法律依据,裁定驳回郝怀印的诉讼请求。

败诉后,郝怀印又向淮阳县人民法院起诉确认白马镇政府的行政行为违法,经过三级法院审理,最终周口市中院以诉讼请求不明确,驳回起诉。

2020年1月,郝怀印明确诉讼请求“依法确认郸城县白马镇人民政府未按照承诺为郝怀印负责办理获得土地使用权一切审批手续(包括政府批准用地、土地登记等手续)的行为违法”后向法院起诉,郸城县法院、周口市中院和河南省高院以重复起诉为由驳回郝怀印的诉讼请求和再审申请。

“根据红头文件,白马镇政府应当负责为酒厂办理获得土地使用权的一切审批手续。然而政府不仅未履行承诺,还将酒厂拥有合法使用权的土地转租给他人并收租租金,此举明显违法。”

据悉,郝怀印诉白马镇政府行政行为违法及行政允诺两个案件,目前周口市检察院均已受理,正在立案审查中。10多年的诉讼维权,几乎花光了郝怀印的全部家底。如今71岁的郝怀印身患胃癌,但身体的苦痛远不及精神的折磨,虽然满身疲惫,但他想努力坚持到讨回公道的那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