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对峙”持续 欧盟欲第三度起诉波兰

  中新社布鲁塞尔4月3日电 (记者 德永健)欧盟与波兰围绕司法改革的“对峙”未见平息,3日欧盟启动诉讼程序,欲第三度就司法改革起诉波兰。

  欧盟委员会当日发布公告,宣布就波兰法官纪检新规向波兰政府下发“正式通知函”,要求波兰政府在两个月内予以回复,据此启动对波兰的诉讼程序。

  公告对波兰法官纪检新规发出连串指责,认为新规有损“司法独立”,不足以保护法官免受“政治控制”。欧盟委员会第一副主席蒂默曼斯在晚些时候举行的记者会上称,这一新规乃至波兰司法改革意在对法官施加“系统性政治控制”。

  公告声称,依据新规,波兰普通法院法官可就所做判决接受纪检调查,包括案件审理期间对欧盟法律产生疑问,提请欧洲法院“释法”,法官如因此受到调查,将严重违背欧盟法治精神。

 

  公告又称,新规指定波兰最高法院“纪检庭”审核法官纪检案件,而由波兰议会任命的全国司法委员会负责遴选“纪检庭”法官,故无法保证案件审核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自2015年波兰执政党法律与公正党赢得议会选举开始推行司法改革,这是欧盟第三度对波兰发起诉讼。按照欧盟程序,3日下发“正式通知函”后,如欧盟对波兰的回复不满,将向波兰送达“理由意见书”;如波兰仍不退让,欧盟将把案件诉至欧洲法院。

  2017年和2018年,欧盟先后针对波兰普通法院法官退休条款(男女法官退休年龄不一)和最高法院法官退休条款(退休年龄由70岁降至65岁)对波兰启动诉讼程序,最终两起案件均诉至欧洲法院。

  2017年12月,欧盟委员会更以波兰司法改革严重违反欧盟法治原则为由,建议启动被称为欧盟“核武级制裁”的《里斯本条约》第七条。如欧盟成员国一致同意,波兰将被剥夺在欧盟理事会的投票权。

  对于欧盟诉讼及制裁威胁,波兰政府此前强调作为主权国家,波兰有权对本国司法系统进行改革,又指其司法改革旨在“强化民主规范”,而非侵犯法治原则,批评欧盟的举动“纯粹出于政治目的”。(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