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议会批准申根签证改革方案

  中新社布鲁塞尔4月17日电 (记者 德永健)欧洲议会17日批准申根签证改革方案,为这一新规付诸实施扫清立法障碍。

  欧洲议会当日发布公告,通报以428票赞成、123票反对、56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申根签证改革方案,支持简化申根签证申请和签发手续,同时将申根签证与一国重新接纳非法移民情况“挂钩”。

  去年3月,牵头起草的欧盟委员会公布方案详情。根据方案,申根签证申请时间将从目前只能提前三个月申请改为可以提前半年申请;申请过程则力求电子化,申请人可在网上填写、提交乃至签署申请表。

  对于多次入境签证,方案拟改变当前申根区成员国“各自为政”的局面,拟统一多次入境签证有效期,最短为1年,其后可随申请人申请次数递增年限,但最长不得超过5年。

 

  方案又称,为增加人手,更新设备,强化安检力度,拟将不超过90天的短期申根签证费从目前的60欧元涨至80欧元。

  此外,方案明言将视一国重新接纳非法移民情况签发申根签证,即一国是否与欧盟合作重新接纳被遣返的非法移民,将影响该国申根签证处理时长、签证有效期限、签证费用高低等。

  17日方案在欧洲议会获批后,欧盟委员会随即表示欢迎。欧盟委员会移民、内务和公民事务委员阿夫拉莫普洛斯表示,申根签证改革方案料带动欧盟旅游和经贸发展,还会提高边检标准,更好甄别非法入境人员,促使别国在非法移民问题上与欧盟合作。

  根据欧盟立法程序,下一步如欧盟理事会正式批准,申根签证改革方案即可在正式颁布后的半年付诸实施。鉴于今年2月方案已在欧盟理事会非正式获批,其付诸实施应无意外。

  作为欧洲一体化进程标志之一,1985年德国(西德)、法国、荷兰、比利时、卢森堡5国在卢森堡申根镇签署《申根协议》,申根签证宣告诞生。迄今申根区共有26国,包括22个欧盟成员国及瑞士、冰岛、挪威、列支敦士登4个非欧盟成员国;据欧盟统计,2017年26国共签发1400余万张短期申根签证。(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