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业】黑龙江阳光种业品种纠纷案上榜2018甘肃法院十大案件

1月15日,甘肃省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8年度全省法院十大案件。记者了解到,全省法院十大案件类型涵盖了刑事、民事、行政、环资、执行等类型,其中,刑事类3个案件,民事类3个案件,行政类2个案件,环境资源类1个,执行类1个案件。其中,利马格兰欧洲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甘肃恒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入选。

关于本案的相关内容如下:

【案件名称】

利马格兰欧洲与黑龙江阳光种业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玉米研究所、甘肃恒基种业有限责任公司植物新品种追偿权纠纷案

【基本案情】

经申请,利马格兰欧洲于2018年1月2日取得我国农业部授予的“利合228”玉米品种的新品种权。阳光种业公司、黑龙江农科院玉米研究所申报的“哈育189”品种于2015年5月14日通过黑龙江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阳光种业公司在2015、2016年度委托生产、销售了“哈育189”种子,故利马格兰欧洲诉请行使追偿权,要求三被告补偿其500万元,并要求阳光种业公司、黑龙江农科院玉米研究所向原审定机构申请更正“哈育189”名称为“利合228”,育种人由阳光种业公司、黑龙江农科院玉米研究所更正为利马格兰欧洲。审理中利马格兰欧洲提交“利合228”品种及亲本、亲本的亲本在欧盟取得品种权的证书,并提交经过公证认证提取的繁殖材料,要求做比对鉴定。而阳光种业公司、黑龙江农科院玉米研究所经法院证据保全,要求其提交“哈育189”的繁殖材料进行比对鉴定,其表示无法提交。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判决支持原告诉请的追偿费3637500元,驳回其它诉请。原告、被告均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除支持一审判决的追偿费外,还支持原告诉请更改“哈育189”名称和育种者名称的诉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