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永堂:500元悬赏通缉31亿富豪疑似“冷幽默”

日前,记者查实,以31亿元身家跻身2010年胡润百富榜的山西金业煤焦集团董事长张新明因涉嫌骗取出入境证件,已被通缉,悬赏金额500元。金业集团所在地的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和刑侦支队人士均向记者表示,暂不能透露调查情况。(10月26日中国日报)

为出境转移资产,张新明在河南化名办理身份证和护照,频频往返于港澳等地,并将几十亿元的资金转移境外。掌控此事内情的河南省公安厅遂立案侦查并通缉抓捕。

但这份通缉令实在疑似“冷幽默”,让人发愣、不解、深思、顿悟非悟直至发笑进而竟至于笑声戛然而止。河南警方抽冷子来的这次“冷幽默”,一时还真难让人适应。第一感觉当然是视觉出了毛病,500?一个曾以31亿元身家跻身2010年胡润百富榜的前山西首富张新明,被通缉的价钱竟然如此可怜?后边是否漏掉“万”字?然而,细察,眼前赫然显现的还是数额特别渺小的500!

与31个亿相较,区区500元大概也就是张新明一包烟、一壶酒的小钱。在物价飞涨的今天,一个亿万富豪的通缉身价不仅没有体现出同比上涨的合理值,反而大幅缩水,令人纳罕:

许是警方财力不逮、囊中羞涩,还是基于勤俭持家的抠门省钱?

许是故意激将的一种心理战?你张新明不是将钱看得很值钱,不是觉得钱就是身价吗?但在咱眼里,你张新明分量轻如鸿毛,你实际不是什么了不得的角色。如此,视钞票多多益善为至高境界的张新明,会被这种蔑视和鄙夷气死了事也未可知,或者于被羞辱之下干脆自己跳将出来现身,为自己的高附加值脸红脖子粗地辩解一番也并非绝无可能。

许是故意制造噱头,为的是吸引民众的注意?这么一来,巨大的反差或许更能引起民众的眼球。而关注一多,张新明的藏身难度岂不会剧增?

许是警方行政不作为的习惯性表现?疑似不作为,疑似半真半假?区区没精打彩的500元,看起来只不过是一种没什么大不了的稀里糊涂、随意招告,伴生的是迟缓、倦怠及危机意识的匮乏。如此大案要犯在自己的地面上消失,作为警方,装聋作哑对社会对各界民众说不过去,不通缉显然有失职责,于是如此应付了事。

许是顾虑重重?张新明号称“太原市第二组织部长”,能不织就一张盘根错节的关系网?会不会有人在罩着护着?再说一个大富翁犯了事,只要有实施的可能,哪有不行贿的?在金钱的诱惑面前,是不是会有“达官贵人”遭遇无力反抗的“窘境”?是否有人得了张新明的好处?是否与犯罪嫌疑人有着暧昧关系而故意不作为,从而乐见犯罪嫌疑人迟迟不能捉拿,一直逍遥法外?如果抓到了张新明,会不会“榨”出一堆倒在了真金白银面前的意志薄弱者来?果如此,许是当地公安部门不想对张新明动真格?投鼠忌器,有点顾虑岂不是正常?

够得上通缉资格的,印象中,定然罪大恶极,无不是大案要案的主角。《公安部通缉令》分“A级”、“B级”两个等级。对重大在逃人员实行“A”级和“B”级通缉令,从2000年2月份始。与此同时,对抓获被通缉人或提供有关关键线索的有功者推出重奖机制——通常是“A级”不少于5万元,上不封顶,“B级”也不少于1万元。

对照张新明犯的事,将其置入A级或B级当属不算忝列。然而,由于除《公安部通缉令》外,省、市、县也可在所辖区域内对在逃涉案人员发布通缉令,这个悬赏金的多寡是否有统一标准,笔者不敢乱加猜测。却不妨看一个省级警方出台的奖励举报标准:今年2月,为了有效开展打击多发性侵财案件专项行动,辽宁省公安厅曾向社会明确发布对提供线索人员的奖励标准。其中规定,举报公安机关通缉的在逃人员线索,起重要作用或直接作用的,奖励100至50000元。这个数字的浮动幅度之大相当可观。现实中,耳熟能详的是,凡是检举、揭发被通缉的案犯时,都会给予一定奖励,对给有关部门提供线索的民众,给予的金额少则几千、几万,多则甚至达到数十万。

其实,现如今身边可资参照的例子多了,马路上有谁摔了一溜跟头,于第一时间让媒体热线急促骤响的市民都能喜滋滋地领到“大团结”啊。

通缉是一种侦查行为。不用说帮助抓获罪恶深重的罪犯,就是提供有关街头两抢、扒窃拎包、街头诈骗、砸汽车窗玻璃盗窃案件的破案线索,即使起到间接作用,所得大概也不会低于此价。500元,不用说等同于国外的赏金猎人的人,亦即现实中那些靠抓有赏金的通缉犯为生的人不会心动,就是手头不宽裕的一般市民也不会怎么在意。或言,这一价位其实是对每个公民德与法水准高低的考量。不错,见义勇为,与违法犯罪做斗争,自觉维护社会安定,是每一位公民的义务。然而,实际情形是,面对犯罪分子,见义勇为的人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在没有外力的情况下,内生动力的催生难度甚至有进一步加大的趋势。说到通缉犯,这些家伙多是极端危险分子,已经和随时有可能再次实施新的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对国家对社会危害极大。惟其如此,警方对通缉令的发布格外严肃,对其作用发挥的期望值极高。

但对于任何通缉令来说,只有发动民众编织天罗地网,才能最大程度地发挥其威力。怎么发动?悬赏即是卓有成效之举。通缉数额的多寡,最直接反映了当地公安部门对案情的态度,民众从侧面自会感受到警方施压力度的强弱。发现并举报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殊非易事,一般民众突然需得高标准向警方智勇兼备的素质尽量靠拢,手无寸铁却要白天黑夜地蹲点守候,生命与财产甚至都会遭遇巨大威胁。在这种情形下,悬赏在追查犯罪分子的过程中就成为是必要之举,是一种合理补偿与酬谢。有学者称,从经济学视角来看,悬赏通缉是一种有效率的、市场化的事实发现机制,它能够极有成效地激励私人提供信息。悬赏人存在信息需求,而潜在的第三者可能掌握悬赏人希望获得的信息,实质上,悬赏金额相当于信息租金,悬赏通缉则大致相当于通过广告收买信息。这是一种市场中的等值交易。

概而言之,500元悬赏通缉身家31亿富豪,对抓捕犯罪分子极端不力,在不该省钱的时候如此“小气”,极有可能增大遏制犯罪行为的社会成本。仅从这个角度讲,河南省公安机关的做法无法令民众满意。

悬赏通缉,无论如何也开不得半点玩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