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山法院普法巴士助推“无诉讼村”创建

  5月31日上午,房山法院河北人民法庭、青龙湖镇司法所和马家沟村共同签署了《创建“无诉讼村”合作协议》,这标志着房山区首个“无诉讼村”的建立,也是房山法院普法巴士基层法制宣传模式升级的普法新目标之一。

  “无诉讼村”并非指完全没有诉讼,而是一种理念,是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创新形式,更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乡村振兴战略的相关部署。

  “无诉讼村”的创建依托镇党委领导和镇政府支持,由基层人民法庭牵头,乡镇司法所等部门紧密配合,充分发挥村级调解委员会的主观能动性,从源头上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使群众的矛盾纠纷不需经过诉讼程序就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实现 “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

  此次“无诉讼村”创建工作也是房山法院普法巴士基层法制宣传模式启动以来的再突破、再创新,是普法巴士向辖区百姓培育知法懂法升级到守法用法的普法新目标。

  2016年5月,房山法院创新推出了“普法巴士”基层法制宣传模式,该普法品牌以巡回审判车为载体,将房山法院形式生动鲜活、内容丰富多彩、贴近百姓生活的以案释法宣传作品和法制宣传平台推送到基层百姓身边,是百姓“家门口的普法课堂”。

  自启动以来,房山法院普法巴士已先后走进社区、乡村、街道、军队、企业等辖区各地共计26站,受众10万人。

  房山法院普法巴士为辖区法治社会的构建起到了积极作用。成立两年来,房山法院普法巴士搭建了全民普法的八微两端一平台,为辖区百姓提供了多元普法选择,同时固化普法成果打造了巡回普法的长效机制,不断丰富普法共享资源深挖普法内容的传播潜力,同时做好服务和引导,专设议题满足辖区百姓的法律需求。

  今后,房山法院将继续以普法巴士为抓手,以“无诉讼村”创建工作为契机,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在优化辖区社会管理、促进辖区和谐稳定中指导和保障作用,花大力气、下足功夫做好辖区群众的法制宣传工作,营造辖区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