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沿革 /鄂尔多斯[内蒙古自治区下辖市]
先秦时期鄂尔多斯飞机场
鄂尔多斯历史悠久。距今14万到7万年前,“河套人”就在伊克昭盟乌审旗境内的萨拉乌苏河(又名无定河、红柳河)流域繁衍生息,创造了著名的古代“鄂尔多斯”文化,史称“河套人文化”。
大禹建立国家后,把国家分为九州,此时的鄂尔多斯为雍州所辖,而鄂尔多斯的西南部则属渠搜国所管。
成汤灭夏后,夏因君主的儿子獯鬻带着眷属逃到渠搜避难,从此之后,鄂尔多斯的西南部被獯鬻所统。商朝建立后,鄂尔多斯西南部被划为鬼方。
商朝灭亡之后玁狁民族的军事力量日渐强大,威胁着西周的安全,周宣王于公元前827年和822年,分别派大将南仲、尹吉甫两次进攻玁狁,并命令南仲在萨拉乌素河、榆溪河沿线要地筑城设防,历史上被称为朔方城,在今鄂尔多斯东北部置榆中。
公元前5世纪末,今鄂尔多斯东部的准格尔旗一带为魏国行政辖区,名上郡。
公元前328年,魏被秦战败,魏把上郡割让于秦。此后,秦国杀掉义渠王,在鄂尔多斯西南部的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及其相邻地区设置了北地郡,其余地域为楼烦等游牧部落的聚居区。
公元前306年,赵国打败林胡、楼烦,在鄂尔多斯东北部一带设置云中郡、九原郡。战国后期,鄂尔多斯东部地区一直为秦国所有。
秦汉时期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在今鄂尔多斯一带设立郡、县: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一带属北地郡,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东部一带属云中郡,达拉特旗、准格尔旗北部一带属九原郡,乌审旗、鄂托克前旗、伊金霍洛旗南部一带属北地郡,四郡下辖34个县。此时的鄂尔多斯地区有两个历史称谓,即“新秦中”、“河南地”。
公元前127年,西汉在今鄂尔多斯达拉特旗北部地区设五原郡,郡下设河阴、曼柏、高兴三县;杭锦旗一带设朔方郡,郡下设临戎、沃野、临河、广牧、朔方、呼遒、渠搜等县;准格尔旗北部地区设云中郡,郡下设沙南县;在今准格尔旗东部及东胜区、伊金霍洛旗相关地区设西河郡,郡下设谷罗、富昌、美稷、增山、虎猛、大成6个县;在今乌审旗一带设上郡,郡下设奢延、白土、高望3县。
公元121年,西汉为了管理投降汉朝的匈奴人,在鄂尔多斯地区设立五个属国,即上郡、西河郡、五原郡、朔方郡、云中郡。
公元10年,王莽篡权后,为控制今鄂尔多斯地区,将朔方郡改为渠搜郡,五原郡改为获降郡,云中郡改为受降郡,西河郡改为归新郡。
鉴于国家财政困难,汉光武帝刘秀决定减少一些地方行政机构,于公元35年(建武11年)和公元44年(建武20年)先后撤销朔方郡、五原郡,将今鄂尔多斯地区归并州(今太原市)领有。
公元47年,匈奴萸踺日逐王比归附东汉,比自立为,据有今准格尔旗纳林一带。
公元50年,东汉又将今鄂尔多斯地区分隶于朔方郡、五原郡、云中郡、河西郡、上郡。朔方郡辖有今鄂尔多斯杭锦旗南部、鄂托克前旗一带,下辖朔方县、广牧县、大成县;五原郡辖有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的北部一带,下辖河阴县、曼柏县;云中郡辖有今准格尔旗东北部地区;下辖沙南县;河西郡辖有今东胜市、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西南部一带,下辖美稷县、平定县;上郡辖有今伊金霍洛旗南部和乌审旗一带,下辖榆林县、奢延县。
东汉灵帝刘宏登基之初(公元168年),由于农民起义的冲击,东汉王朝已无法维持对全国的统治,公元188年,南匈奴摆脱东汉管辖,鄂尔多斯被北方匈奴、乌桓、鲜卑、羌等少数民族开为游牧区。
北朝时期公元319年,后赵在今杭锦旗北部建立朔州。
公元407年,赫连勃勃在今乌审旗南部萨拉乌素河畔建立大夏国,历史上称为统万城,其遗址至今可见。
公元425年,北魏在今伊盟北部沿边一带设置沃野、怀朔、抚冥、柔玄、怀荒、武川六镇,统万城改为统万镇。在今准格尔旗黄河沿岸一带建立朔州,在今鄂托克前旗一带建立西安郡。以统万镇为中心设夏州,夏州下辖化政郡,该郡下辖革融县、岩绿县;熙部下辖山鹿县、新囶县;金明郡下辖永丰县、启宁县、广洛县;代名郡下辖呼酋县、渠搜县;灵州辖今鄂托克前旗一带,盐州大兴郡辖今鄂托克前旗南部一带,五原郡辖今鄂托克前旗城川一带,东夏州上郡沃野镇、悦跋城辖今鄂托克前旗西部一带。
公元525年,裁朔州,将朔州在今鄂尔多斯的地盘归入并州。
公元534年,北魏在今鄂尔多斯南部设夏州。
隋唐时期公元589年,隋朝在今准格尔旗、达拉特旗、东胜区一带设榆林郡、下辖榆林县、富昌县、全河县;在今鸟审旗和鄂托克旗相邻地区设朔方郡,下设岩绿县、宁朔县、德静县、长泽县;在今达拉特旗和杭锦旗的部边沿设五原郡(公元585年曾在这里设丰州),下辖九原县、永丰县、安化县、大同城;在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沿黄河地区设灵武郡,下辖杯远县、灵武县、回乐县、弘静县、丰安县;在今鄂托克旗和鄂托克前旗一带设盐川郡,下辖五原县。
唐王朝建立后,唐太宗于公元672年将今鄂尔多斯地区划入关内道领属,在今准格尔旗、东胜区东部设胜州,下辖榆林县、河滨县(公元629年曾在此设云州,630年又改为威州);在今伊金霍洛旗南部及乌审旗一带设夏州(公元724年改为朔方郡,756年又改为漫州),下辖岩绿县(此前公元628年曾将岩绿县改为朔方县)、德静县(公元633年该县归北开州管辖,公元634年将北开州改为化洲,公元639年废化州,改名为德静县)、宁朔县(公元619年在此设南夏州,公元654年又设宁朔县)、长泽县(公元633年改为长洲,公元639年废州,又设长泽县,隶夏州);在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设宥州(公元680年在此设“六胡州”;鲁州、丽州、舍州、塞州、依州、契州;公元704年将六胡州合并成匡州、长州;公元707年设立兰池都督府,分六州为县;公元721年改设鲁州、丽州、契州、塞州;公元738年在此设宥州),下辖延恩县(公元738年在此设匡州)归仁县(原为兰池州长泉县)、怀德县(唐初为塞门县,公元732年改为怀德县)、长泽县(原属夏州,公元820年将夏州改隶宥州);在鄂托克前旗的南部设盐州(公元618年将盐川郡改为盐州,公元627年将盐州废弃,改为灵州的一个县,梁师都败北后又设盐州,先隶夏州都督府,后隶灵州都督府,公元742年更名为五原郡;公元758年改为盐州),下辖五原县(为隋代五原县,梁师都有后,将五原县治所迁至灵州,公元628年又设白池县,公元663年将白池县更名为兴宁县);在今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西部地区设灵州(为隋代灵武郡,公元618年改为灵州,公元742年将灵州改为灵明郡,公元758年又改为灵州),下辖怀远县(为隋代怀远县旧址,从公元637年始,还辖有丰州所属之九原县、就丰县、保静县、回乐县、温池县);在杭锦旗北部设丰州(为隋朝时的五原郡地;公元618年改为丰州,公元630年设丰州都督府,公元637年废弃丰州,划归灵州,公元684年又设丰州),下辖九原县(公元653年设九原县)、永丰县(隋朝置永县,公元623年废弃,650年又设永丰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