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3岁房产经理因小三索百万分手费将其勒死抛尸

  原标题:小三索要百万分手费被抛尸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家里有结发妻子,又与初恋情人保持着热线联系,同时包养着网恋情人……曾在某房产公司担任部门副经理的张某,为了摆脱网恋情人,将对方勒死并抛尸。

  近日,张某被一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被告人:将“非婚生女”送人

  43岁的张某,曾任某房产公司管理部副经理。

  张某供述称,1994年他结了婚并和妻子养育了一个儿子。2005年7月,他通过网聊,认识了29岁在京打工者李某。之后,两人一直保持着情人关系。2008年,李某生下一女孩,他按月给李某母女生活费。这期间,他多次要求李某把孩子送回老家,遭到拒绝后,在2010年,他干脆背着李某将孩子送了人。

  另据了解,2008年,张某在一次同学聚会上,遇见初恋女友、已婚的黄某,两人旧情复燃,直到女方发现了李某的存在,提出分手。

  张某称,妻子察觉到了他的出轨并提出离婚。为此,他多次向李某提分手,李某提出100万元分手费——这让他动了杀心。随后,他曾试图在粥里放安眠药再杀死李某,但未得逞。2011年3月14日上午9时,他和李某再次发生争吵,他用钓鱼的钢丝绳勒死了李某,并将李某装进旅行箱,用两块水泥砖和半块砖头坠在箱子上,或放在箱子内,最后将箱子抛入昆玉河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