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系列案开审 6高管涉重大责任事故罪

宜紫金矿业因2010年发生“9·21溃坝”事件,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已遭信宜市相关方面多次起诉。7月19日,该系列诉讼首次开庭审理,6名信宜紫金矿业公司高管坐上被告席受审。该公司总经理王辉、副总经理陈喜有、总经理助理邓炳焜等6名被告人被控重大责任事故罪,6人当庭表示认罪。但因案情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王辉、陈喜有、邓炳焜、王建华、蔡剑平、赵国辉等6名被告人在组织、指挥或管理公司生产、作业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触犯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的规定,应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为紫金矿业(601899,SH)的全资子公司。2010年9月21日,信宜市钱排镇受台风“凡亚比”影响引发强降雨,造成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银岩锡矿高旗岭尾矿库溃坝事件,致使信宜钱排镇达垌、双合两村死亡22人,房屋、道路、桥梁、农田、水利灌溉设施多处被毁,全镇财产损失达6.56亿元。

据 《每日经济新闻(微博)》记者了解,自去年10月份以来,在不足一年的时间内,信宜市相关方面已多次起诉紫金矿业及信宜紫金矿业有限公司和信宜市宝源矿业有限公司。至今,紫金矿业及相关单位因“信宜尾矿溃坝事件”涉诉的金额已达约3.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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