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横县的两名年轻男子在帮人追讨债务过程中,为迫使债务人还钱,竟模仿起电影中的酷刑情节,对债务人施加捆绑电击等酷刑。9月30日,被告人梁启世、黄壮因犯非法拘禁罪,被横县人民法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和一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卢明希(另案处理)与被害人麻广林因西兰花菜生产合同产生纠纷,卢明希认为麻广林应退还其定金、种子款共计77300元,在多次要求麻广林退款未果的情况下将此事告诉邓剑平(在逃)。2012年4月12日17时许,邓剑平纠集被告人黄壮、梁启世和周天隆(在逃)等人,强行将麻广林挟持上面包车拉到南宁市五一路佳盛酒店及附近饭店、山岭等地拘禁,并采取用手铐铐手、捆绑、电棍电击、殴打等方式威逼麻广林电话联系家属付款。(记者莫小松 见习记者马艳 通讯员梁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