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

鼓励女性发声控诉性骚扰的#MeToo运动在韩国蓬勃发展,从检察官徐智贤公开指控前司法部官员性骚扰,到热门总统候选人安熙正被指控强奸,再到梨花女大学生手持闪光灯抗议学校教授性骚扰学生,韩国妇女运动不仅发展迅速,而且收获不少重要成果。不过,这些运动之所以能够带来硕果,并非一朝之间所得,与韩国妇女运动长期耕耘斗争密不可分。回顾妇女运动在韩国发展的历史,我们可以观察韩国妇女运动从一开始缺乏性别视角从属于其他更大的社会议题,到后来形成女性身份认同,再到深入关注与女性密切相关的性暴力问题。从这一线索来看,当下以性骚扰为中心的运动可以说是韩国妇女运动史一脉相承的进一步发展。以妇女团体如何一步一步向性别平等目标奋进,来观察韩国妇女运动,也可以让我们学习和借鉴推进性别平等的经验。

1970年前的妇女运动:妇女团体的出现

早期韩国妇女运动可以从朝鲜王朝末期大韩帝国期间算起,始于当时兴起为争取女性教育的妇女组织。这些妇女组织通过向女性提供正式教育去反对限制女性的官方儒家意识形态,争取社会文化的现代化。在后来的日占时期,解放运动的女性领导人以及之后的新女性,大多受教育于这些女子学校。

韩国妇女运动史:在运动中,女性身份浮出地表

1899年平壤社建立女子教育机构

日占时期,妇女运动有所发展。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工业革命在日本迅速发展,大量纺织公司迁移到朝鲜半岛,使纺织工业蓬勃起来。纺织业的发展需要廉价劳动力,特别是廉价女性劳动力。所以,大量女性从农村转移到工业所在地。于是,为工厂女性争取权益的妇女团体开始形成,并且通过组织频繁的罢工来对抗殖民地工人所受的压迫,包括反对当时女工的低薪、恶劣的工作环境等,甚至对抗当时男性工厂管理者对女工人的性骚扰。

不过,尽管这时期的妇女运动主要关注女工的情况,但运动的目标并没有明确与性别议题相关,或者说,即便有,性别议题也并不明显,而是从属于当时被认为更大的社会运动议题:民族独立。参与运动的女性积极投身到反抗日本殖民地统治的民族独立运动之中,可以说,此时妇女运动更重视将女性的身份看做民族身份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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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9年抗议日本殖民统治

朝鲜战争之后,妇女团体出现分化,被看作保守派的妇女团体开始出现,而且大多隶属于李承晚政府下的“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Korea National Council of Women)。这些妇女团体大多由社会上层女性组成,包括商界和专业女性。尽管以“提高女性地位”为目标,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强调建设健康生活等目标,忽视大部分女性议题,对女性实质性的平等和权利没有特别贡献。例如,当时韩国的家庭法实行户主制(, Hoju-je/family registry system),规定在户籍系统中只有男性才能登记成为家庭户主,并且家庭户主只由长子继承,所以遗产通过男性一脉传递。女性,尤其是社会下层女性,在这种户主制下深受压迫,不仅经济上必须依赖于作为户主的男性,地位上也从属于男性,甚至万一离婚,法律规定子女必须归属男方。这个最核心的制度性不平等问题并不在与政府合谋的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视野之中。事实上,仅有少数的女性团体在威权政府的压制下关注此问题,其中包括韩国首位女性律师李兑荣(,Lee Tai-young)创立的韩国家庭法中心。户主制直到2005年国会宣布与宪法不符才被取消。

1970-1990年“民众运动”时期的妇女运动:逐渐显现的性别视角

“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一直被学界认为是保守的官方妇女团体,除了其强调“健康的家庭生活”等目标以外,与当时及后来的社会经济状况也颇有关系。

李承晚政权之后,短暂出现了八个月的民主政权被军方背景的朴正熙推翻。朴正熙政权实行严格的威权主义,背后有强大的军人集团支撑。当时政府以民族分裂、保障国家安全为由打压民主运动。同时,威权政府为了发展经济,通过各种运动来动员人民参与经济建设。与其说“动员”,其实更多是调动人民提供廉价的劳动力。比如,1971年政府发起“新村运动”,以弥补当时因为工业发快速发展而导致的城乡巨大差距。政府提供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以及各种资金和材料,资助农村地区进行建设。在事实上的确为农村地区的生活水平和福利带来好处。但是,新村运动带来的成果往往以剥削廉价劳动力为代价,同时也要求农村女性作出牺牲。农村妇女被动员参与到各种政府推动的运动之中,如“每天攒下一勺饭”。另外,为了应对当时人口密度大问题,政府向女性推行计划生育,以提高人均收入水平。在经济方面,政府通过经济计划进行工业化发展和经济现代化,其中重要的动力是女性提供的大量廉价劳动力。女性工人长期在低收入的状态下从事劳动密集型工作,如鞋帽、纺织、服装、电子组装等等。没有这些廉价的劳动力,韩国的经济奇迹恐怕难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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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妇女团体在推广会上支持新村运动

经济的高速发展让“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更加支持朴正熙政权,除了因为它的官方性质以外,它的主要成员是来自商界和法律等行业的专业人士,在经济发展中获益最大。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采用“女性发展”(Women in Development)的策略,参与关于女性权益的政策。但这些政策很少关注女工阶层的实际状况,这是后来妇女运动团体认定其为保守团体的一个理由。另外,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十分支持带来经济高速发展的朴正熙政权,并且继续支持其后更为专制的全斗焕政权。这种对军政府威权统治的拥护,也是后来妇女运动和学界认定“韩国女性团体协议会”为保守官方团体的关键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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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7年为韩国的出口增长作出巨大贡献的假发工厂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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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代,韩国警察抓捕抗争的工厂女工

另一方面,尽管威权政府打压加重,妇女运动反而随着更多非官方的妇女团体的出现而得以发展起来。越来越多女性参与到工厂生产,关注女工的各种团体开始出现。除此之外,1977年,韩国首个女性研究/女性学(Women’s studies)系部在梨花女子大学成立,这为后来的妇女运动提供了强大的力量。不过,尽管民间妇女运动有所发展,但是妇女运动仍然被理解为更大的社会运动的一部分。用Marian Lief Palley的说法,在妇女运动中,女性相关的特定议题通常会被所谓更大的社会运动所淹没。一如独立运动时期的妇女运动。可以说,这时候的妇女运动仍然未形成 “女性作为女性”的身份认同。

作为更广的“民众运动”(,Minjung Undong/Minjung movement)一部分,妇女运动加入到反对军人独裁,追求民主化的运动之中。光州事件后,全斗焕政权为了挽回政府形象,在1983年实行安抚政策,使得进步妇女团体得以公开组织和活动。这些新成立的非政府组织来自社会各个阶层,关注不同女性议题。例如1983年成立的“女性正义平等会”(Women’s Society for Justice and Equality)主要关注女性工人阶层议题;“妇女热线”(Women’s Hotline)主要关注针对女性的暴力问题;1986年成立的“又一个文化”(Alternative Culture, 中译名来自崔鲜香《1970年》)以出版书籍和组织教育项目来推动文化变迁。这只是新成立妇女团体的一部分。不过,这些妇女团体虽然关注特定的女性议题,但作为“民众运动”的一部分,往往将女性议题放进民众运动的语境中思考其行动,包括将“民众运动”实现民主化的目标当做优先于特定女性议题。Palley的描述中写道,“当时这些女性颇为愿意将女性议题暂时搁置,直到民主化、人权、统一等更大的政治目标实现。”与主动寻求独立议题的西方第二波女权运动不同,这时期的韩国妇女运动拒绝与民主化运动切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