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告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死刑

  本报讯(记者关家玉通讯员李伟、许承芳)昨日下午,备受关注的原廉江市政协副主席黄兆峦遇刺身亡案,再次在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陈军、阮驭铭、李忠言、陈丕星等四名被告死刑、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十一年;以窝藏罪判处另一被告人阮儒聪有期徒刑一年。其中陈军、阮驭铭等4名被告人还需承担民事赔偿共442809.82元。

  此前的庭审中,当地有关部门曾认定,黄兆峦遇刺身亡是因为收受了被告人陈军2万元贿赂金,迟迟未给其办妥妻子调动手续而招致杀身之祸。但在昨天庭审中,这一备受公众关注的焦点问题已被法院否定。

  一审宣判后,被告人陈军以一审判决已超出其授意范围提出上诉。阮驭铭、李忠言表示不上诉。陈丕星、阮儒聪表示需考虑清楚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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