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两天,就在“女人堕落”的话题烧得滚烫时,一个男人却“堕落”了。被怀疑失踪的当红小鲜肉蒋劲夫近日发微博,称这一个月都在忏悔和悔恨中度过,原因是自己家暴,打了女友。而在此之前,蒋劲夫女友已经发布了自己遍体鳞伤的照片,称自己“还健在”,但并没有直接言明为何受伤。
不熟悉蒋劲夫的人,一看面相,很容易以为他是文弱的阳光大男孩。但实际上,他曾经是体育生、国家二级运动员,传说中的八块腹肌。这次家暴事件再次证明:人不可貌相,家暴几率跟长相未必挂钩。
家暴当然不可原谅,遗憾的是,舆论似乎对家暴的容忍度因人而异,微博上有人把蒋劲夫称为“第一个承认自己家暴的男明星”,还直言被他的道歉信圈粉。还有网友开扒女方过往,指责女方的私德,言外之意她是该打。无论出于何种理由,一动手,就是输了、错了。一直以来,无论是我们的传统文化,还是现实场景,往往都更倾向于将家暴归为家庭问题、感情问题,仿佛总有些剪不断、理还乱的私人纠葛。但在现代文明体系里,我们需要抛弃这种观念,获得新的认知:家暴是公共问题、法律问题。
换句话说,家暴行为不是简单的感情纠纷,轻则是治安问题,重则是违法犯罪问题。其解决不能仅仅止于夫妻二人,而应该有第三方的保护力量介入,这份力量包括法律,也内含舆论。所以,我们希望所有女性,面对家暴行为,要敢于说不,并诉诸法律。
就蒋劲夫的这次家暴而言,如果不是女友发布的图片,如果不是公众舆论的质疑,我们可能看不到真相。虽然最后蒋劲夫自己公开承认,但他已经在媒体口中“失踪”过月,所谓的主动和反省,所谓的陈述和道歉,也像是被倒逼出来的。
上一次因家暴引爆舆论,还是张雨绮把袁巴元打进了派出所,也引来一片“社会我琦姐”的喝彩声。可不论有何原委,纵容甚至点赞暴力都并非是公共理性所该秉持的态度。无论男方还是女方,免受暴力、保护自身安全是不容剥夺的权利。此事发生于日本,自有其当地的法律程序来介入,但在国内沸腾的舆论漩涡中,蒋劲夫无论如何不该凭着这事“圈粉”。 转自《新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