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我市对秋冬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督查,落实好的通报表扬,不到位的问责
见烟就查 见火就灭
大庆网讯(大庆日报记者 崔义鑫)日前,《大庆市2018年秋冬季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工作实施方案》正式下发,我市将对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督查,对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好的通报表扬,落实不到位的问责。
我市将采取“市级联动、全面覆盖、包片负责、各司其职”的工作方式,对市内重点县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部署、组织实施、问责问效等情况开展督查,并将充分运用行政手段、法律手段、经济手段对县区党委、政府在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中切实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对秸秆露天焚烧行为进行查处。全市上下牢固树立秸秆不能烧、不应烧思想理念,切实保障秋冬季大气环境质量。
即日起至9月30日为工作督导阶段,主要督导各县区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组织部署和制度措施落实情况,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组织开展火点巡查,包括网格化管理体系建设、网格化管理各项措施落实、上下级网格责任衔接、宣传引导工作开展以及秸秆综合利用情况等。现场督查阶段时间为2018年10月8日至12月10日以及2019年3月10日至5月15日。
据悉,我市要求各县区成立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县(区)、乡(镇、街道)、村屯(社区)三级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网格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要求各县区成立巡查队伍进行全天候不间断巡查,重点区域设置禁止秸秆露天焚烧观测点、瞭望哨,各行政村巡查队24小时不间断监控。
现场督查期间,全市将采取“明察与暗访相结合、日查与夜查相结合、巡查与点穴相结合”的工作方式,实施全天候不间断督查。全市成立5个督查组,责任单位分别为市环境保护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委员会、市气象局。按照包片负责原则,督查小组直插田间地头,紧盯“第一把火”。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全市各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网格主体重拳出击,严格执法。市禁止农作物秸秆露天焚烧工作联席会议将根据省、市级督查情况和环境保护部卫星环境应用中心提供的秸秆露天焚烧火点遥感监测数据,对县区工作情况进行排名,好的通报表扬,排名靠后的县区公开通报和曝光,通报仍无好转的,将责令其在联席会议上作公开检查,约谈县区主要负责人。
此次禁止秸秆露天焚烧督查处理将充分运用奖惩问责手段,发挥督查督导利剑作用,压实落靠各级党委政府责任,形成强力震慑效果。市级督查组将针对各地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视情况公开约谈约见县(区)及政府分管负责同志责令立即整改,根据《黑龙江省禁止秸秆露天焚烧工作奖惩暂行规定》,对未建立秸秆焚烧工作制度和落实不到位的10种问责情形、发生秸秆焚烧火点的2种问责情形,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并通过媒体公开曝光。对秸秆禁烧工作组织不力、制度措施落实不到位、秸秆焚烧火点未得到有效控制等典型问题,提请市政府约谈相关县(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并移交市纪委监委进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