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投票”是对公平的一种亵渎

   “亲,帮我家孩子投个票吧!”“麻烦给我家某某投个票,一人可投3票哦!”……你的微信朋友圈是否也被孩子父母的各种“求投票”刷屏?日前,浙江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规范校园网络投票活动的通知》,明确涉及学生(幼儿)个人荣誉的各项评选活动原则上不采用面向社会的网络投票。

  (据《澎湃新闻》)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的盛行,尤其是微信朋友圈的盛行,许多人通过微信朋友圈等网络平台相互交流,传递各种信息。应该说,微信朋友圈的出现,大大方便了朋友间的交流和沟通。但正是由于微信朋友圈的便捷,一些人竟然利用其来“求投票”。结果,致使微信朋友圈成了大家相互间拉票的一个工具。

  众所周知,评选各类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主办方通过微信、报刊等平台,发动大家参与投票,其目的就是把评选权交由普通百姓,这样评选出来的先进具有群众基础,也具有代表性。但如果为了达到评上先进的目的,竟然利用微信群和朋友圈到处“求投票”,这样的评选不仅有违评选的初衷和目的,而且失去了评选的意义。可以说,这是对评选公平性的一种亵渎。这种通过“求投票”而最终获得先进称号,不仅不能真正反映评选的结果,而且也大大挫伤了一部分人的积极性,同时也使评选失去了其应有的激励意义。可见,“网络求投票”是一种地地道道的违规行为。

  那么,如何杜绝“求投票”的违规行为呢?笔者以为,一方面,组织方要高度重视微信、报纸等媒体的票选办法,做好相应的防范和应对措施,防止有人利用违规行为进行拉票,破坏票选的公平、公正,使网络票选真正步入正轨。另一方面,作为候选人或候选人的亲友,要把候选人票选当成一种激励,切不可为了达到最终评上先进的目的,而采取拉票、刷票等违规或不法行为,破坏票选的公平性,使票选失去其应有的意义。

  因此,笔者以为,每一位候选人都应该视“网络票选”为一种神圣投票,尊重广大群众的选择权,尊重票选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票选的合法性,从而选出真正符合民意的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同时,也希望参与投票的广大群众,切莫助长“网络求投票”的不正之风,一旦有人拉票,要坚决予以回绝和制止,从而让“网络投票”风清气正,不染“污浊之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