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资料图)
上周四召开的市委十四届五次全会和市纪委十四届三次全会,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清廉浙江建设的决定》,精心部署清廉嵊州建设,分别审议通过了《中共嵊州市委关于深入推进清廉嵊州建设的行动计划》和《中共嵊州纪委关于开展“聚焦发力再提升”活动为建设清廉嵊州提供坚强政治和纪律保证的决定》。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切实将思想、行动统一到清廉嵊州建设部署上来,自觉将清廉作为一种追求,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促进社会风气持续好转,加快形成党员模范带头、干部清正廉洁、社会清朗向上的良好局面。
清廉建设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全社会都要积极参与、合力共建,激活各类清廉细胞。要坚持机关带头,自上而下推动清廉机关、清廉学校、清廉医院、清廉企业、清廉村居、清廉家庭等创建活动。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清廉创建,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肩负起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始终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向每个支部和党员覆盖,推动清廉思想、清廉制度、清廉规则、清廉纪律、清廉文化等融入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各方面全过程。
家庭是清廉创建的最小细胞。要通过小手拉大手、村嫂志愿宣传等载体,广泛开展“家庭助廉”活动,倡议干部家属当好“廉内助”,倡导清廉勤俭、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社会风尚,把清廉自觉融入于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尤其要高度重视家教家风建设,充分挖掘、大力弘扬羲之家训等优秀传统家规家训文化,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主题活动,通过传播好家训、好家规、好家风,展示一批“廉洁修身、廉洁齐家”的清廉家庭风采。
各级干部要自觉把廉洁作为一种习惯。凡是干部都要牢记,我们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只能用来为人民谋利益,要习惯在监督的环境下工作,习惯在法治的轨道上用权。“两个习惯”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质的规定性,不是可有可无的工作方式和生活态度。监督和权力紧密相连,监督的核心就是制约权力。从政府公务员到村级干部,所有行使国家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要对权力心存敬畏,对监督从善如流,正确把握用权方向,坚持用权原则,严格用权程序,实现用权法制化。要把廉洁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每位干部就要从小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心不贪、嘴不馋、手不长,不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为所欲为,不为谋求明哲保身而“为官不为”,对名利始终保持一颗“平淡心”,对工作始终保持一股激情与冲劲。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扣“十个聚焦发力再提升”,主动担当作为,在清廉嵊州建设中发挥好协助和监督的主力军作用。要始终牢记政治责任,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全面加强政治生态建设,以“两个维护”护航清廉嵊州建设。要紧紧围绕监督这个首要职责,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在提高监督质效上下功夫,确保公权力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要正确运用“四种形态”,特别要在运用第一种形态上下功夫,坚持思想教育、政策感化、纪法威慑相结合,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对监督对象身上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处置、早纠正,避免违纪问题演变成违法犯罪问题。要坚持标本兼治,围绕“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目标要求,持续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做到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立场不改,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的决心不变,受贿行贿一起查的力度不减。
不要人夸颜色好,只留清气满乾坤。在清廉嵊州建设过程中,每一个人都要筑牢思想防线,坚持把清廉作为一种思想境界来提升,作为一种职业操守来要求,作为一种工作能力来培养,作为一种家庭幸福来追求,以清为美,以廉为荣,努力追求道德高线、守住纪律底线、远离腐败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