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6日14时55分,阜宁县公安局芦蒲派出所接到指挥中心指令:芦蒲镇蒲东村卫生室附近一民房着火,火势严峻,请速前往灭火。农村民房着火隐患极大,极容易连片烧毁民房,芦蒲派出所立即启动火灾消防预案,由值班民警带领辅警驾驶专用消防车辆前往火灾现场进行先期火情处置。
到达火灾现场时,民警发现起火位置为农户存放大型农用机械的棚屋,现场浓烟滚滚,火势已经漫过了棚顶。为确保安全,民警立即疏散周边群众,组织人员利用消防设备进行灭火。期间起火房屋主人情绪非常激动,突然冲向起火房屋准备抢室内物品,幸好民警及时拉住,并对其进行劝慰。
最终由于前期民警及时赶到控制火情,给消防大队赶到争取了宝贵的时间,在共同联手之下大火被完全扑灭,火灾未导致连片房屋起火,扑救无人员伤亡,起火原因正在调查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