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家的钱莫贪,群众的钱莫占!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

在全县干部大会上公开审理一起涉农领域的贪污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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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29日上午,洋县人民法院对洋县黄家营镇某村原村支书任某武、原村文书肖某彦及城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干部申某华涉嫌贪污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该院分管刑事案件的副院长卢建军同志担任审判长。该县县直相关部门、各镇办党政一把手、各村主职干部共600余人全程旁听,“零距离”接受一堂生动又深刻的警示教育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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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诉机关指控,2012年5月至2015年3月,在开展农村危房改造、公益林生态补偿工作中,三被告利用职务之便,相互合谋,采取编造虚假危房改造户资料、虚报冒领危房改造补助款、编造虚假工程款收据等手段,先后截留、私分赃款共计66600元。上述所得赃款,三被告均用于日常开支,在监察委调查期间予以退赔。公诉机关认为,三被告人的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之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贪污罪追究三被告人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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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中,三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无异议,均在最后陈述阶段进行了深刻的忏悔。鉴于案件影响较大,合议庭宣布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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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本次公开庭审受到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被列为全县开展基层干部作风纪律教育的重要活动。该案的公开审理,通过以案为鉴,积极引导广大干部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做到警钟长鸣。同时教育每一名党员干部要确立“权为民所用”的理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时刻保持党员干部的纯洁性和廉洁性。庭审结束后,旁听干部纷纷表示,亲自感受职务犯罪案件的庭审过程,警示深刻,今后在各项工作中一定要遵纪守法、依法履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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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厘一毫,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

—清.张伯行

释义:"一丝一粒"虽小,却牵涉我的名节;一厘一毫"虽微,却都是民脂民膏。对百姓宽待一分,那么百姓所受的恩赐就不止一分;向百姓多索取一文,那么我的为人便一文不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