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谣言?MH370失联是美国的「专利阴谋」,为了劫持4位中国工程师?
近日,又有人借助MH370大做文章。而有人却对文章提出了质疑,认为《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是一个谣言大荟萃,“调查”的内容完全摘抄自网络,没有实地调研和采访,而更重要的是该“调查”摘抄的网络内容并非官方渠道的正式调查信息,而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不实谣言。
较真要点
1、“MH370失联是美国为了劫持4位中国籍工程师,让飞思卡尔获得KL-02芯片的专利”,这是一条经过改编的老旧谣言。谣言的最初版本是“MH370失联是罗斯柴尔德的专利阴谋,4位中国籍KL-03发明专利持有者全部失踪,罗斯柴尔德将获得100%(唯一)专利权”。
2、无论是KL-02芯片还是KL-03芯片,它们的专利所有权属于飞思卡尔公司,中国籍专利发明人的生死对专利所有权没有任何影响。另外,几位发明者也不在MH370航班上,并没有失踪或者死亡。
3、KL-02芯片是在中国设计、中国制造的商业级民用产品,并非震惊全世界国防工业的专利。
4、专利是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为了一个民用产品的专利,而去“劫持MH370”,这样的结论不可信。
查证过程
《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是一个谣言大荟萃,这篇“调查”的内容完全摘抄自网络,没有实地调研和采访,而更重要的是该“调查”摘抄的网络内容并非官方渠道的正式调查信息,而是来自于网络上的不实谣言。较真已经针对文中的航空知识错误进行了查证,此篇将较真“MH370失联是美国的专利阴谋吗?”。
谣言一:“MH370航班上有4位就职于Freescale(飞思卡尔)公司并发明了KL-02微型芯片的中国工程师,MH370失联就是美国为了劫持这4位工程师,让飞思卡尔获得KL-02的专利。”
(文章截图)
较真鉴定:谣言。
1、KL-02芯片的专利所有权属于飞思卡尔公司,中国籍专利发明人的生死对专利所有权没有任何影响。几位发明者也不在MH370航班上。
2、MH370上的确有20名飞思卡尔的员工,其中有8名是中国公民,KL-02芯片发明专利也确实存在,它的公开专利号是US 8650327 B2(下图)。
3、3名与该专利有关的中国人分别是Shixiang NIE, Zhijun CHEN, Zhihong CHENG。与《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中宣称的4名中国人“Peidong Wang、Zhijun CHEN、Zhihong CHENG 和 Li Ying(王培东、陈志军、程志宏、李英)”并不完全相符。
4、《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的作者刘铁侠犯了个错,他所给出的4个中国人名单是另一个飞思卡尔芯片KL-03的专利发明人,相关的专利号为US8671381 B1(下图)。
一直以来,MH370和飞思卡尔芯片专利有关的谣言都有两个版本:一个版本说是KL-02芯片,另一个说是KL-03芯片,对应的谣言内容则是“MH370失联是罗斯柴尔德的专利阴谋,4位中国籍KL03发明专利持有者全部失踪,罗斯柴尔德将获得100%(唯一)专利权”。而刘铁侠在没有研究清楚的情况下,将两个版本的谣言混淆了,错把KL-03芯片专利的发明者套在了KL-02芯片上。
另一方面,虽然芯片发明者是几个中国人,但他们并非专利权持有者,而是参与发明者。专利发明者和专利权持有者并不是同一回事,作为飞思卡尔的员工,利用公司资源发明的专利所有权属于公司,这在几乎所有劳务合同中都会写明,所以US 8650327 B2的专利所有权(原受让人),属于Freescale Semiconductor, Inc.。飞思卡尔公司才是专利唯一持有者,4位发明者发生任何意外,专利所有权也不会因此而改变。PS:受让人是指权利的接收方,专利的原受让人就是专利权持有者。
最重要的是,无论(聂诗香, 陈志军, 程志宏)这3位中国人,还是(王培东、陈志军、程志宏、李英这)4位中国人,根本就不在消失的MH370航班上,机上乘客名单中并没有这几个人。MH370乘客名单是公开资料,百度即可查到,使用关键词一查就知US8671381 B1专利的4个中国籍发明者是否在机上。
另外,从公开的专利内容可知,KL-02芯片的专利申请日期是2012年9月6日,公开日期是2014年2月11日,与《马航MH370调查(终结篇)》一文中声称的“美国专利局在2014年3月12日就“神速”地批准了KL-02微型芯片的专利”描述(下图)完全不符。
(文章截图)
谣言二:“KL-02芯片是震惊全世界国防工业的专利。”
较真鉴定:无稽之谈。
根据公开的KL-02产品数据手册[1],它当时的确是世界上最小的芯片,但却不是用于国防。KL-02是中国设计天津制造,完全是一个商业级民用产品,当时购买1万片以上只要每片0.7美元左右(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