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湖北省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招聘公告【招12人】

1、主城区各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10人,男女按照1:1的比例招录。

2、蔡甸分中心窗口工作人员(蔡甸区)2人,男女按照1:1的比例招录。

一、岗位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享有公民政治权利;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犯罪记录;

3、愿意履行本单位工作人员义务,遵守本单位工作纪律;

4、具有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并能坚持正常工作的年龄条件和身体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正常履行职责的文化程度、专业或技能条件和工作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年龄35周岁及以下;

2、本科及以上学历,金融、财务专业优先;

3、口齿清晰,普通话标准,有较强表达能力和沟通能力;

4、电脑打字熟练,能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和团队协作精神。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刑事、治安处罚,正在处分(罚)期间的;

2、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司法调查或者经济审计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者因违纪被单位辞退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

5、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6、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可不受理应聘的人员。

二、应聘程序

(一)报名

应聘人2019年2月25日至2019年2月27日17:00期间登录武汉掌上人才网(),点击“招聘·考试--网上报名”,选择报考单位及岗位,填写并提交有关资料,确保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未按要求提交个人信息的,将不能通过审核。

(二)初试及复试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通畅,凡因个人原因,不在规定时间参加面试,视为自动放弃。

三、政审及体检

1、拟聘人员需按规定参加政审,具体事宜另行通知,政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2、政审合格人员需统一前往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相关标准执行。凡出现本人放弃、不按规定项目体检及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不予聘用。若考生对体检结果有疑议,可按规定在另一家市属三级以上医院进行复查一次,复查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四、聘用管理

凡经录用,办理入职手续,与第三方签订劳动合同,发放工资,并办理社会保险。在合同规定的试用期内进行试用,试用期经考核合格者,予以录用;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解除劳动合同。正式录用后,按相关规定确定工资待遇,并提供工作餐等一系列完备的福利保障。

五、其他事项

(一)各环节的有关通知,将通过武汉掌上人才网()及其微信公众号“武汉掌上人才”进行发布,以上网站为本次招聘的指定官方消息发布平台,如有其他任何第三方网站、邮件或短信散布的关于培训等言论均为不实信息,请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二)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流程,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在考试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所签聘用合同无效。

(三)咨询电话:027-83883626雷老师(请在工作日工作时间内拨打,其余时间不受理)

原标题: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武汉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