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原标题: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袁枚《郭巨论》  

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李世雄《寒支集·郭巨论》  

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郭巨自古就被骂成渣  

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埋儿奉母”石雕  

郭巨埋儿比你知道的更残忍!

 
“郭巨获金处”石碑  

“二十四孝”应该被如此宣扬吗?笔者不这么认为。这里面有很多编造的故事,源头都是一些传说甚至原始社会的神话。宗教、神学故事和史实杂糅在一起,很容易给小朋友们造成思维上的混乱。

现在来说说《二十四孝》中的《郭巨埋儿》,这也是二十四孝里最反人性的故事。然而,这个故事的真相,远比我们本来知道的还反人性。

别以为郭巨埋儿是传统文化的精华,这个故事,在古代就不招人待见。

明戴君恩《剩言》说:“郭巨埋儿以食母,吴起杀子以媚君,不情莫甚矣。”

不情,就是不近人情。吴起是什么人?把儿子(或妻子)杀了取悦主子。此外,还有齐桓公的宠臣易牙、竖刁。易牙把儿子煮了,给齐桓公吃。齐桓公吃得很美,直夸易牙是个忠臣。管仲冷冷地在一旁说了一句话:

人之情非不爱其子也,其子之忍,又将何爱于君!

同理,郭巨这样的不爱怜孩子的人,就是在古代,他能忠于皇帝吗?

在这里,郭巨简直要和那些奸臣相提并论了。

翻翻古籍,对郭巨破口大骂的人太多太多了。

明朝李默也骂过郭巨,姑且把原文翻译成通顺的白话文,看看当时的人是怎样认识这件事的:

孝,就是好好侍奉亲人。若不合人情事理,就是天天大鱼大肉,也是不孝。何况仅仅是为了让老娘吃口好的,就要杀无辜的幼子?这就是陷亲人于不义,罪莫大焉!这算作孝的话,那就真没天理了。这是挖到金子了,要是没挖到,死者不能复生,杀人的大罪,罪不可逃!(《孤树裒谈》卷二)

明朝林俊实在看不过这件事,居然作了一篇《郭巨辩》,长篇大套地把郭巨痛骂了一顿,说你把儿子埋完了回来,奶奶要是问孙子哪去了,你是说不说实话?要说实话,奶奶一气病死了,你郭巨弑母的罪名可就担上了。你到底是孝呢还是不孝?

所以,别以为古人多喜欢郭巨,脑子正常的人,都会对这件事情充满疑问。可见,从郭巨前一千多年的管仲,到郭巨后一千多年的明清以至今天,古今正常的人性并没有什么变化。

此外就太多了,不能一一列举。如明刁包就说郭巨“过于好名”,清黄达“郭巨就是个残忍的家伙”。还有骂他“贼德”、“贼人”的。清李世雄骂他“心无恻隐,非人也!”袁枚骂他“大罪也”。

被古人骂作“不是人”“大罪”,这就是某些人所说的“中华传统美德”!

假如我们今天仍然拿着这个故事教小朋友,那真是连五六百年前的古人都不如了。

历史上像郭巨这样的,还真不止他一个。

二十四孝故事并不是固定的,例如有个《刘明达卖儿》故事,今天的版本里没有,在宋元时期的版本里出现过:

刘明达家贫,不能同时养活老母亲和小孩。刘明达无奈之下,就把小孩卖给路过的王将军。妻子见儿子被卖,赶出来大呼小叫,肝肠寸断,自杀身亡。

这就是个悲剧,儿子没了,媳妇也死了。刘明达达到目的了,然后呢?刘明达守着老母亲过日子去了。

说到这,只是一个荒年再常见不过的悲剧,就故事而言,并不过分,过分的是然后:登上了某一个版本的二十四孝!成了道德的楷模。(参见冯贺军《北宋二十四孝砖雕》)

早知如此,结婚干吗?

郭巨真的埋了自己的儿子

郭巨埋儿这个故事,今天我们知道的大概是这样的:

郭巨,晋代隆虑人(今河南省林州市人),原本家道殷实。父亲死后,他把家产分作两份,给了两个弟弟,自己独取母亲供养,对母极孝。后家境逐渐贫困,妻子生一男孩,郭巨的母亲非常疼爱孙子,自己总舍不得吃饭,却把仅有的食物留给孙子吃。郭巨因此深感不安,担心养这个孩子必然影响供养母亲,遂和妻子商议:“儿子可以再有,母亲死了不能复活,不如埋掉儿子,节省些粮食供养母亲。”当他们挖坑时,在地下二尺处忽见一坛黄金,上面写:“天赐孝子郭巨,官不得取,民不得夺。”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并得以兼养孩子。从此,郭巨不仅过上了好日子,而且孝顺的美名传遍天下。

这件事,也被今天“国学”机构到处宣扬,讲的那个声泪俱下呀。街头巷尾的宣传牌子到处看到。

但笔者想,一跑去埋儿,就挖到了一坛金子,这样的小概率事件未免太难发生了。

假如坑挖开了,竟没有挖到黄金,这孩子埋还是不埋呢?

郭巨这个人,只见于干宝《搜神记》,是一部志怪书,历史上找不到他的踪迹。但是,《宋书·孝义传》记载了另一个故事,原文是:

郭世道,会稽永兴人也。生而失母,父更娶。世道事父及后母,孝道淳备。年十四,又丧父,居丧过礼,殆不胜丧。家贫无产业,佣力以养继母。妇生一男,夫妻共议曰:“勤身供养,力犹不足,若养此儿,则所费者大。”乃垂泣瘗(埋)之。

没钱养母,就把孩子埋了。

后来呢?没有后来了!孩子就是埋了!

不带这样的吧?那,金子呢?

谁告诉你剧情里一定要有金子了?一毛钱都没挖到!

那,有没有当夜经过大侠剑仙高僧老道?有没有钻通一个地穴吃到莽牯朱蛤?有没有掉进深潭跑到绝情谷底?

问那么多干吗?什么都没有,埋了就是埋了!几锨下去,孩子连哭都没哭一声,就没气了!

所以,按今天的标准来看,郭世道就是一个故意杀人犯!

《宋书》是正史,这个故事比《搜神记》里郭巨的故事可信多了。这个郭世道,有的书上写成“郭世通”。郭世通和郭巨又有什么关系呢?其实后世的典籍里,这两个人往往是相混的。

其实郭巨就是郭世道(或郭世通),郭巨并不是本名,只因为他为人“巨孝”,所以世人称之为“郭巨”。等于是一个外号(见清洪亮吉《晓读书斋杂录》、清史梦兰《止园笔谈》等)。

这个说法是可靠的。因为这种事历史上很多,例如宋代的大画家范宽,他本来叫范中正,字中立。为人宽厚,时人称他做“范宽”,所以哪幅画上假如出现了“范宽”两个字的落款,应该是不靠谱的(见启功先生回忆录)。

一个郭巨就惊动了天宫?

我们以为二十四孝的郭巨够狠了,但你没想到历史上的郭巨比这个还狠吧?

所以,就连后来孝道故事的编者都看不下去了,拼命给他描补。当然,还是借助神仙显灵。说他本来想埋孩子的,结果上天感动,财神爷显灵,赐给他一坛金子,就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