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长盛盛琪一年期定开: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收益分配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9年
3月
13日


1.公告基本信息
基金名称长盛盛琪一年期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简称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基金主代码
003199
基金合同生效日
2016年
9月
27日
基金管理人名称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有关规定。

收益分配基准日
2019年
3月
7日
截止收益分配基准日的相关指标基准日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准日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645,342.40
截止基准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分红比例计算的应分配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2,529,068.48
本次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关年度分红次数的说明
2019年度第一次
下属分级基金的基金简称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A长盛盛琪一年债券
C
下属分级基金的交易代码
003199 003200
截止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的相关指标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份额净值(单位:人民币元)
1.0420 1.0342
基准日下属分级基金可供分配利润(单位:人民币元)
12,529,138.86 116,203.54
本次下属分级基金分红方案(单位:元/10份基金份额)
0.1000 0.0810
注:1、本基金根据收费方式的不同将基金份额分为
A类和
C类两种类别,两类别份额分别设置基金代码
并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本基金两类别份额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可能有所不同,同一类别的每份基金份
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本基金合同中约定,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如截至每年
3、6、9、12月第五个工作日,
每份基金份额的可供分配利润大于
0.01元,则应于该月第五个工作日结束后
15个工作日内就此可供分配
利润实施收益分配。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4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收益分配比例不低于收益分
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20%。

3、基准日本基金
A类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416元,本次收益分配中每份
A类基
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24.04%;本基金
C类基金份额可分配利润折合到每份基金份额为
0.0339元,本
次收益分配中每份
C类基金份额的收益分配比例为
23.89%。

4、本次为本基金首次收益分配。



2.与分红相关的其他信息
权益登记日
2019年
3月
15日
除息日
-2019年
3月
15日
现金红利发放日
2019年
3月
19日
分红对象权益登记日在本基金注册登记机构登记在册的全体持有人
红利再投资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收益分配采用现金分红方式,不作红利再投资处理。

税收相关事项的说明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的财税[2002]128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放式

证券投资基金有关税收问题的通知》及财税
[2008]1号《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的规定,
投资者从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所得税。

费用相关事项的说明本基金本次收益分配免收手续费

注:


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一、相关提示
1、权益登记日申请申购的基金份额不参与本次收益分配,权益登记日申请赎回的基金份额参与本次收益
分配。

2、本基金的分红方式为现金红利,不允许变更分红方式。但注册登记机构可以在本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
下对小额现金红利进行再投资处理。

二、风险提示
本管理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
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本管理公司提醒投资者,因基金分红的
行为导致基金净值变化,不会改变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不会降低基金投资风险或提高基金投资收益;因
基金分红的行为导致基金净值调整至
1元初始面值或
1元附近,在市场波动等因素的影响下,基金投资仍
有可能出现亏损或基金净值仍有可能低于初始面值。

三、咨询办法及基金销售机构
1、本管理公司客户服务热线:(010)62350088;本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 888 2666。

2、本管理公司网站:。

3、本基金销售机构: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浦发银行、兴
业银行、广发银行、平安银行、宁波银行、包商银行、深圳市新兰德证券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
技有限公司、上海挖财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深圳众禄
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蚂蚁(杭州)基金销
售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展恒基金销售股
份有限公司、上海利得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金观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宜信普泽投资顾问(北京)有
限公司、北京格上富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众升财富(北京)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增财基金销售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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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北京晟视天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一路财富(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钱景财富投资管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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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西南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湘财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山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
证券(山东)有限责任公司、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方正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浙商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都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西部证券有限公司、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德邦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福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华龙证券
有限责任公司、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五矿证券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山证券有限责任
公司、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融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首创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和金惠家保险代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长盛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
3月
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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