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低调布小林)
布小林。图|中新
低调布小林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徐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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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3月31日,《一家三代主政同一地区》的新闻很快刷爆网络。
前一天,内蒙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经表决,接受巴特尔辞去自治区主席职务的请求,决定任命布小林为自治区副主席、自治区代主席。
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主席刘慧之后,58岁的布小林成为女性中第二位现任省级行政一把手。
在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中,布小林原本排名第八,这次成为代主席,被媒体称为“弯道超车”。
而更让人瞩目的,是布小林的出身。
布小林的祖父乌兰夫是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首任主席,父亲布赫是自治区第五任主席。后来,二人分别官至国家副主席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
在北大学习“保密专业”
毕业32年之后,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沈秋明依然对布小林有着深刻的印象。
1980年,230名新生入读北京大学法律学系(后来的北京大学法学院),成为北大法学院迄今为止招生人数最多的一届本科生。
这一届本科生,分了五个班。一、二、三班为法律学专业。四班为1979年开设的国际法专业。五班是当年新设的经济法专业,为国家的经济建设培养人才,首次招了50人左右,布小林和沈秋明均为其中之一。
沈秋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经济法专业相较另两个专业有些特殊。在当年的招生目录上,经济法专业后有一个备注,意为“保密专业”。进入该专业就读时,政审会较为严格。他认为,这或许是因为在进行专业设计时,该专业毕业生都被认为会进入国家重要岗位工作的缘故。
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全国经济形势好转,如何有效地运用法律手段调整经济运行中的问题显得日益迫切和重要。法学泰斗芮沐提出,国家需要一部“经济法”来为经济建设保驾护航,同时还应建立经济法专业。
1980年,北大开设全国第一个经济法本科专业,并于同年进行招生。
当年就读于80级三班、目前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任教的佟强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据他所知,那时,国家正着力培养少数民族学生,因此,1980年,北大法律学系招了几名蒙古族的尖子生,他们被打散分配进了五个班。佟强目前仍能说得出名字的蒙族学生有三人,这些学生彼此私下关系较好,这其中就包括了布小林。
布小林的民族属性倒没有给沈秋明留下太多的记忆。
当时,布小林的穿衣打扮很朴素,与同学在一起时,也很少强调自己来自少数民族。唯一让沈秋明记得的,是在北京干冷的冬天,一头短发的布小林总是围一条织法紧密的羊毛围巾,五颜六色的条纹,绕过脖颈,简单地打个结,平平整整地搭在胸前。
当时,经济法专业分了四个讨论小组。全班一起上专业课,之后分小组讨论。每个小组十余人,沈秋明和布小林分在了同一个小组。
在沈秋明的印象里,布小林素来积极参加每一次小组讨论,发言总是有备而来。但她的观点并不奇突,又逻辑严密,很少引来争议,看起来也比其他人要想得更周全一些。他想,这或许与她的年龄及阅历有关。
1980年,恢复高考的第四年,参加高考的大龄学生已逐渐减少,大多是出生于1962年、这一年18岁的考生。而出生于1958年的布小林,是经济法班里年纪较大的学生之一。四岁的年龄差,使得布小林比同班同学更显成熟稳重。
他不知道的是,这份成熟稳重也与刚刚结束的“文革”有关。“文革”中,乌兰夫家族遭受了巨大的变故,看似有着光鲜出身的布小林,经历了艰难的少年时期。
内蒙古记协原秘书长王温曾著文回忆,1966年,乌兰夫被打倒后,大女儿云曙碧和丈夫在哲里木盟关押,布小林的父亲、乌兰夫的大儿子布赫则在伊克昭盟的牛棚里,二儿子乌可力、三儿子乌杰分别被投入沈阳和呼和浩特的监狱。
他们的母亲、那时已近古稀的云亭,被赶到一个住着“牛鬼蛇神”的大院的东房中,带着布赫的三个孩子一起生活,即布小林和双胞胎姐姐布大林,以及哥哥青戈。云亭为三个孩子的吃穿发愁,靠储存大白菜和土豆、上街捡些引火柴烧煤,度过漫长的冬天。
1972年,乌可力、乌杰陆续回到云亭的身边。1973年,乌兰夫复出。一年后,布赫回到呼和浩特,之后出任包头市委书记。但云亭没有享受太多的天伦之乐,在1975年去世了。
1976年,布小林到内蒙古自治区乌拉特中后旗温根公社做插队知青。半年后,她进入内蒙古军区做战士,直到1980年考上北大经济法专业。
这时,她的父亲布赫是国家民委副主任、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常委、呼和浩特市第一书记。她的祖父乌兰夫是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全国政协副主席。
但布小林的同学几乎都不知道她的出身。直到大三时,几个学生和班主任聊天,班主任无意中说起,大家才知道布小林的爷爷便是乌兰夫。
沈秋明回忆,得知布小林的出身后,同学们也没有因此对她区别对待。
那时的北大,正是校园氛围最活跃的时期。在男女比例几乎为一比一的经济法班,同龄的男女生们走得很近,聚在一起笑笑闹闹。人群中的布小林很安静,几乎不和同班男生开玩笑,大家也一直把她看作姐姐。
《中国新闻周刊》联系了四名与布小林同级不同班的法律系学生,其中一人表示完全没有听说过布小林的名字,另外三人表示,知道布小林,但因对方低调,谈不出具体的印象,也没有往来。
就读于北大法律系80级二班、现任上海市三中院副院长的璩富荣,曾在1983年与布小林一起分配至烟台市中院实习。璩富荣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和同班的两名同学在刑庭实习,布小林和她的同班同学因学习经济法,进入了民庭实习。
80年代初,大学生是稀缺资源,尤其是北京大学的学生。法院对这一批实习生十分重视,经常组织他们进行案件研讨。
包括璩富荣在内,几个大学生都刚刚20岁出头,对单位乃至社会上的种种,充满好奇。大他们几岁的布小林则显得沉稳多了,她话不多,但从她的表情能看得出来,她对每一件事情都有自己的判断。
1984年,布小林本科毕业,与另一名毕业于三班的蒙古族学生吉雅一起,进入内蒙古大学法律系,任普通教师。目前任内蒙古大学法学院教授、教务处副处长的吉雅以布小林素来低调为由,婉拒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
这一批学生毕业时,正值改革开放的关键时期,国家对优秀法律人才的需求量很大,多数学生都从事了与法律相关的工作。
而经济法专业在法学泰斗芮沐的设计之下,逐渐形成了一套清晰而完整的教学体系,包括:经济问题与法律问题同时考虑,以法律服务经济;宏观领域与微观领域两者并重,以宏观统帅微观;国内法与国际法兼容互动,以国内法作为基本立足点等。
这些逻辑给初识法律的布小林打上了烙印,这在她之后的求学生涯中有所体现。
“双肩挑”官员
1985年4月,在内蒙古大学工作不到一年的布小林,进入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法规处、政府法制局工作,两年后成为主任科员,之后历任副处长、处长、副局长、局长,直到2000年2月,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
1998年,在布小林任自治区法制局局长期间,她进入吉林大学法学院,攻读法学博士学位。
现有的公开资料并没有显示,布小林曾攻读过法学硕士学位。一名法学教授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法学本科毕业后,经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可以以硕士的同等学力直接报考、攻读法学博士。
布小林的博士生导师是当时的吉林大学党委常委、副校长张文显,研究方向为法理学。
现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名誉院长的张文显,以及布小林的一名同门师弟,均以布小林素来低调为由,婉拒了《中国新闻周刊》的采访。
曾在吉林大学学习期间接触过布小林的一名知情人透露,当时的布小林是典型的工作、学习“双肩挑”,工作很忙,但仍然以博士生的标准要求自己。“她很亲民,给人的感觉很舒服,并不居高临下,是实干型的官员。”
受过系统法学教育、长期从事立法工作的布小林,没有继续研究经济法,而是选择了《我国现阶段立法质量的法理分析》作为博士论文题目。她认为,立法质量问题是“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
她解释说,从数量上看,国家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已经基本上做到有法可依。但在质量方面,国家的立法却存在着许多问题,诸如,法律、法规的滞后,法律体系内部的矛盾和冲突,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纲要性和概括性过强,立法技术的粗陋与不统一等等。“今日中国立法的发展,不仅要注意数量,也要讲究质量了。”
她从明确什么叫“立法质量”开始,确立立法质量的标准体系,探寻中国现阶段立法质量存在的问题,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探讨通过完善、改进立法质量的影响因素来提高立法质量。
在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局工作多年的她,对政策化倾向、部门及地方保护主义有着自己的体会。她认为,有些“立法人员没有明确法律与政策的区别,没有分清法律与政策的不同制定主体、不同适用对象和不同功能”。同时,也有人认为“法律是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工具”,这些都使得立法发生政策化倾向。
而在立法过程中,“某些享有立法权的机关竭力以立法的形式维护个别部门的利益。包括以地方立法的形式增设机构,以地方立法向部门所属企业或事业单位授权,以地方立法设立收费,以地方立法设立不当处罚,在地方立法中简化行政责任,重复立法。”
她提出,影响立法质量的因子有六种,分别是立法思想、立法体制、立法程序、立法技术、立法监督和立法人员。提高立法质量,也应从这六种因子出发。
2001年5月,布小林完成论文,并于当年6月参加答辩,被授予博士学位。
攻读博士的最后一年中,布小林还花了半年时间,参加中央党校进修部第35期进修二班的学习。
当时任进修部副主任的魏泽焕向《中国新闻周刊》回忆,进修部有进修一班和进修二班,一班是省部级干部轮训班,学制三个月,二班则是地厅级干部轮训班,学制四个半月,均为脱产进修。每年由中组部负责招生,中组部将名额分配给各个省、市、自治区、军方、国企、科研单位等,各地方和单位上报干部名单,中组部审核通过后,交给中央党校。
进修二班分为数个支部,每个支部30人左右。学员入校后,必须进行“三个转变”,即“从领导干部向学员转变、从家庭生活向集体生活转变、从工作向学习的转变”,一个很明显的规定是,学员不可带秘书,所有作业必须不假人手。
因每年进修人数众多,魏泽焕对布小林已没有印象。但他回忆,进修二班的教学计划,通常围绕着当时的国家政策制定课程内容及小组讨论计划。以布小林2000年9月至2001年1月参加的进修二班为例,他们的课程及小组讨论极有可能是围绕着2000年2月由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提出的“三个代表”展开制定。
关注法与权力的博弈
2003年7月,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主任三年半后,布小林调任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厅党组成员,内蒙古自治区政府调查研究室(参事室)主任、党组书记。
也是在这一年,她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社会学所,从事博士后研究。她依然研究法律,但选择从社会学的角度进行,师从社科院的社会学教授李汉林。
与布小林同期在社会学所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另一名学生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布小林是在职做博后,社科院对在职博后没有每日到岗的要求,只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研究即可,因此这名学生很少在北京见到布小林。
布小林在博士论文中分析了立法质量问题,以及影响质量的六个因子。但究竟这些因子是如何影响的,为何会产生这样的影响,她决定在博后期间,从社会学的角度来探寻。
她在论文中说,自己曾长期从事政府法制工作,深刻地感到法律作为社会生活的一部分,不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现实,只有深入地揭示法的生成过程及其运作机制,才能对国家法治建设形成规律性认识。
从事博后研究的三年间,布小林以草原法作为案例,分析了立法的社会过程,并将之成文,作为博后的出站论文。
相较2001年的有关立法质量法理分析的博士论文,布小林此时以草原法为例,研究立法的社会过程,有了更多的现实依据和切身经历。
或许是参与立法工作多年,布小林在论文的开头,开宗明义地提出,博弈无处不在,“立法的社会过程可能不完全是一个理性的决策过程,一种法律的确定可能与不同利益群体的博弈与相互妥协相关,一种法律的确定可能与正式和非正式的制度运作相关。”
为了验证自己的理论,布小林收集了那些年国家在草原立法过程中形成的重要法案、决议、文件以及相关的会议记录,进行内容分析,并召开座谈会,与一些参与草原法立法的人员以及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进行座谈,了解他们的态度和行为、部门利益的倾向等。
她还与一些和草原法有关的人员进行深度访谈,并对内蒙古自治区的几个盟市进行了问卷调查。
她认为,一个社会问题是否能进入立法视野,“是各种利益主体为了维护和追求自身利益而积极活动、博弈”的结果。
布小林总结了五种博弈方法,包括利用规则支持自己的观点;利用专家、权威争取对自己有利的局面;以公益的名义作为掩饰;暂时回避,但并非实质上的让步;直接给地方施加压力,要求地方向立法部门提出有利于本部门的修改意见,使自己在立法过程中获得有利地位,否则将在拨款等问题上不再给予支持等。
她认为,只有增加立法的开放度,使代表各方利益的组织有效参与立法,使各个利益主体均有机会、有能力充分参与博弈,才能制定出多元利益平衡的法律,制约和消除部门利益的不当扩张。
但她发现,绝大多数公众对国家立法并不太关注。“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并且公众参与立法、表达利益的渠道也十分有限。
而到立法审议环节,博弈仍在继续。她直言:“长期以来,在工具主义法律观的影响下,法律不是限制权力,而是为改革保驾护航。”各部门考虑更多的是如何强化自身管理权限,而对加强部门权力制约和监督的项目积极性不高。
在这种情况下,“人们无法产生对法的尊重以及信任感和依赖感,最终会认为法不是人们权利的表征和保障,而是与人们无关的令人生厌的繁琐的东西,或者只是一种管理的工具而已。”
在这篇参考了76份中文参考文献、8份外文文献的论文末尾,布小林给出了自己的建议,首先,应更新立法观念,克服立法中的国家本位思想。其次,应加强立法程序制度建设,包括公民参与立法、立法机关内部运作等。
这并不是布小林唯一一次谈到法与权力博弈的关系问题。任内蒙古自治区法制办主任期间,她曾两次在期刊发文,提出国家公职人员必须树立现代法治观念,“法律高于一切”,以及行政立法必须受到监督等。
那些年,布小林将自己的工作经验糅合进自己所学的知识中,从法学走向了社会学,从法理研究走向权力博弈分析。一名知情者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她的选择是对的,研究制度是怎么规范行为的,过程是什么样的,她抓住了很多问题的根本。”
家族第五位内蒙古主政者
2004年9月,46岁的布小林离开立法系统,成为阿拉善盟盟委副书记、盟长。2006年9月,博士后出站8个月之后,布小林成为阿拉善盟盟委书记、阿拉善军分区党委第一书记。
阿拉善盟位于内蒙古的最西部,毗邻甘肃、宁夏,北部与蒙古国交界,边境线735公里,总面积27万平方公里,约占自治区的四分之一。总人口20余万,有蒙、汉、回、藏等28个民族。
主政之初的2005年6月至9月,布小林被选派到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参加第四期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该培训班由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以及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合作举办,被称为“哈佛班”。每年都有官员前往美国、加拿大等高校进行短期培训,哈佛大学肯尼迪政府学院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目的地。
阿拉善盟盟委机关一名宣传干事曾向新华社记者汤计评价布小林,“布小林不像有些人爱钱、爱权……她的爱是真正的一个草原儿女对这片沃土的爱,是一种忠心。”
汤计说,在内蒙古最西边的阿拉善盟担任盟长、盟委书记数年,布小林“留下了极好的口碑,深受当地农牧民的爱戴”。
2008年初,布小林离开阿拉善盟,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党组成员。2013年6月底,自治区党委统战部长王素毅因严重违纪被组织调查。2014年1月,布小林接任统战部长,跻身党委常委。
在此期间,汤计曾在一次自治区会议上听过布小林的发言,他觉得对方“话不多,言简意赅、句句珠玑”。
布小林一如既往地低调。
一名知情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内蒙古的北京大学校友会会举办一些活动,校友会曾邀请布小林参加,但被秘书以回避社团活动为由拒绝。
北大80级经济法专业的同学曾在毕业后举办过数次同学会,在沈秋明的印象中,布小林似乎只在上世纪90年代末参加过一次。
2014年5月,布小林在上海参加中国浦东干部学院第一期省部级干部“拓宽国际视野、深化改革开放”专题研讨班。沈秋明、璩富荣得知她在沪后,提出与她见面,她很爽快地答应了。
布小林依然和30年前一样,留着短发,穿衣风格也没有太大的变化。沈秋明一眼就认出了她。倒是沈秋明自己,成了布小林口中“比以前胖了一点”的人。
他们回忆了不少大学时候的事情,大家向布小林介绍了自己目前的工作。布小林也谈起这些年自己的成长经历。
璩富荣发现,布小林逻辑思维很强,用他们业内人的说法,这与“长期用法律思维去思考问题有关”。她谈起自己的每一段经历,包括自治区法制局、阿拉善盟、自治区统战部,如何加强管理,如何转变思维,璩富荣觉得她对每一个工作都有自己的看法,进入角色很快。
但他也很快意识到,其实布小林自始至终都在谈法治问题,无论在自治区的工作,还是主政一个盟市,她都在考虑,如何用法律规范政府行为,怎么在社会建设的同时抓法治建设。
她谈到自己曾碰到过一些法治意识淡薄的人,更注重发展速度,而忽视了法律的程序。她态度十分鲜明,觉得“不能乱来”。
璩富荣也遇到过一些官员,更愿意选择立竿见影的方法,而非符合法律要求的做法。当年的本科同学,在毕业后多多少少都遇到过一些挫折、困难,有的人也逐渐失去了初出校园时的斗志与信心,对法治的尊崇感降低。但他觉得,布小林的言语中,仍把法治视为自己的信仰。
璩富荣有些感动。身边的同学、朋友也有在法制局工作的,但很少能坚持18年,心态多多少少会有点浮躁。他觉得,布小林不仅坚守了,而且还把心中的法治理念不断向前推进,他能感觉到,布小林“真的很喜欢这个工作”。
“我觉得在这么多年的官场历练之后,布小林仍然很正直,始终坚持法律的底线,强调程序上的正义性。”
那一天,已经就任自治区党委常委、统战部部长的布小林没有带秘书,一个人拎包前来。走在上海的大街上,她很快就会没入人群,不会有人觉得她有什么特别的地方,更不会有人看出这是一个省部级干部。
一名接近布小林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过去,布小林到北京开会,基本都是独自拎着旅行箱前往,不带秘书和司机。
在布小林成为内蒙古自治区代主席之后,有媒体报道说,布小林是乌兰夫家族第三位主政内蒙古地区的官员,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
一位与乌兰夫家族有着较多往来的人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新中国成立后,乌兰夫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首任主席,直至1966年文革爆发为止。1979年,经历了文革期间的两位革委会主任,乌兰夫的妹夫、少将孔飞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四任主席。1983年,乌兰夫的长子、布小林的父亲布赫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五任主席。1998年,乌兰夫的侄子云布龙任自治区人民政府第七任主席。18年后,布小林成为乌兰夫家族第五位主政该地区的官员。
据《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布小林的哥哥青戈原本在保险行业工作,孪生姐姐布大林则在内蒙古自治区驻京办工作,二人均很少抛头露面,秉承了低调的家风。
就如同每一位婉拒《中国新闻周刊》采访的人所说,布小林低调却实干,“她确实想做一些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