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回应共享单车押金问题:加快出台管理办法

  央广网北京2月28日消息(记者 龙明洁)28日上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部长李小鹏、副部长刘小明介绍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发布会上,有记者提问,共享单车OFO退押金的问题已经持续几个月,目前仍有超过1000万的人在排队,请问对于共享单车近期曝露出来的这些问题,交通运输部有何回应?

  交通运输部副部长刘小明回应,共享单车是移动互联网和租赁自行车融合发展的交通运输新业态,近几年发展速度很快,为人民群众短距离出行提供一种新的便利选择,对构建城市绿色出行体系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它和其他新业态一样,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着企业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恶性竞争、无序停放、用户权益保障不足等问题。

  刘小明指出,2017年8月,十个部门发布了《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明确,对于收取用户押金的,相关运营企业一定要承担起主体责任,严格押金的使用管理,对用户申请退还押金的,企业应该做到及时的、无条件的退还。但是这些要求在一些共享单车企业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刘小明表示,交通运输部对此高度重视,会同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认真分析和研判;指导交通运输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属地管理的主体责任,做好应对预案,依法妥善处理;并督促相关平台企业,畅通退押金的渠道,优化退押金的流程,加快线上退押金的进度,切实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为加强押金管理,建立押金长效管理制度,交通运输部和中国人民银行及相关部门,正研究制定《交通运输新业态用户资金管理办法》,将要进一步细化用户押金管理。

  刘小明表示,下一步,交通运输部将与人民银行以及相关部门,加快出台押金管理办法。同时加强押金管理,保证押金专款存放、专款专用、不得挪用。

  刘小明还指出,交通运输新业态都是跨界服务、跨界经营的,相应的一些监管工作也需要多部门共同合作,经国务院同意,已建立了交通运输新业态协同监管部际联席会议机制,这个机制会为新业态的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又同时可以更好的加强监管,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出行服务,维护大家的利益。